[試題] 99下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期末考 黃錦堂

看板NTU-Exam作者 (凋落後的寂寞)時間13年前 (2011/06/23 18:1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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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下 課程性質︰共同必修 課程教師︰黃錦堂 教授 開課學院:社科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公共行政組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6/23 考試時限(分鐘):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我國考試院現行之權力一說認為過大,若然,則哪些事項的哪些權限,適合改由行政 院辦理? 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六零三號指出「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之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錄存人民指紋,並有建立資料庫儲存 之必要者,應以法律明定其蒐集之目的,其蒐集之範圍與方式且應與重大公益目的之達成 ,具有密切之必要性與關聯性,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主管機關尤應配合當代 科技發展,運用足以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之方式為之,並對所蒐集之指紋檔案採取組織上 與程序上必要之防護措施,以符憲法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本旨。」請回答: (一)、本件涉及哪一種基本權? (二)、其具有如何之重要性,理由何在? (三)、若你/妳是內政部官員,想要建立全民按捺指紋並且存到電腦資料庫以供必要時之 查詢的制度,要為內政部對外提出一個具有合憲性的說明 ,則就以上四個畫上底線之抽象命題,應如何為具體之說明,以避免國人有諸多疑慮? 三、社會權與第一代人權之差異為何? 四、以下釋字,大法官各採行如何之審查基準?請指出作為判斷依據之「關鍵用詞」,每 一子題不要超過二十字。 (一)、釋字第626號解釋 (二)、釋字第535號解釋 (三)、釋字第445號解釋 (四)、釋字第593號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5

06/23 18:48, , 1F
劃底線的部分可能要標一下喔~
06/23 18:48, 1F

06/23 20:25, , 2F
原PO真閑阿
06/23 20:25, 2F

06/24 00:03, , 3F
時限是110。考卷上寫16:30-18:30,實際上是到18:20
06/24 00:03, 3F

06/24 11:12, , 4F
Done
06/24 11:12, 4F
文章代碼(AID): #1E0nBdFR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