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97上 許士宦 強制執行法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想家.......)時間15年前 (2009/01/17 1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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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強制執行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8.1.16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謝謝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試敘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60%) 1.債務人在強制執行程序中何種情形負開示財產之義務?於其違 反該義務時應受何項制裁? 2.直接強制、間接強制與代替執行三者有何不同?金錢執行採取 其中何種執行方法? 3.不動產執行之點交程序以何者為執行名義?查封前經債務人同 意占有拍賣不動產之第三人是否成為點交之相對人? 4.法院誤將第三人所有之房屋作為債務人之責任財產而予以拍賣, 拍定人是否因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而取得該房屋之所有權? 二、債權人對於合夥所取得之給付價金確定判決,其執行力是否 及於合夥人?債權人可否持以聲請法院對於合夥人之固有財產 為強制執行?試就實務、學說上肯定、否定論之依據及其問題 點,分別說明之。(20%) 三、在金錢執行之分配程序終結後,溢領分配之債權人對於減額 分配之債權人,是否構成不當得利?審判實務採取何項見解? 該項見解有何值得檢討之處?(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8.157
文章代碼(AID): #19SL1uZe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