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合併入營
併入營作業自去〈九十二〉年九月起已合併年度預官考選辦理,如有部份同學尚未申請,
請於五月十日前至軍訓室補行申請〈總區行政大樓三樓〉。
凡本校於九十年〈含〉以前,曾經錄取預官資格,因故延畢或進修獲資格保留,預定於今
年畢業〈離校〉入營同學。請攜帶身分證、學生證、預官錄取通知單〈成績單〉或兵役單
位證明至軍訓室辦理。
注意事項:
一.第一梯次訂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入營、第二梯次訂於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入營,可
自選梯次合併入營﹝僅有一梯之兵科不得辦理併入二梯﹞,入營梯次一經決定,即不得以
任何理由變更。
二.申請?入營後,應依入營通知書規定時間,持畢業證書〈影印本〉,自行至施訓單位報
到,凡未依規定報到或具申請保留條件而未主動申請保留預官錄取資格人員,將註銷錄取
資格。
三.於九十三年五月一日以前畢業〈離校〉同學,請逕至戶籍所在地方政府兵役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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