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 新規則測試心得
時值社刊擴大徵稿之際,拙者略筆一篇以獲金振玉聲之效。
也做為入社兩周年之慶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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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主題:新˙調律師 (舊世代改版)
規則名稱我就不寫出,尊重教學對其發明之意志。以下改稱,規則1、規則2、規則3
規則1 有回到甫入社之時之強盛,非常好用,特別是同級牌亦可食,讚之。
規則2 一樣雞肋,若單獨存在恐淪1級牌轉職初行客之功效-喊喊而已。
規則3 教學長特別強調此獨創規則,故本次探討便針對此條目進行一個分析的動作
1. 餘行+餘級
2. 扣15生命值
3. 收回對手棄牌。
1. 餘行+餘級並非新玩意,早期五鳴齊放時代便是重要步驟之一
2. 扣15生命值,類似先前煌鳴之效果,若單看1+2,便是弱化之煌鳴
但範圍技變強,招招皆可放煌鳴;鏡鳴、森鳴、垠鳴、浪鳴便是走入歷史
故說弱化,倒也有失偏頗,不如可視為一煌鳴之特化。
不說強化之因乃是此規則3仍是隸屬主動術式,亦即表明封印就可擋住攻擊
但並非因此而顯得弱勢,正因其血量扣損不多,易於失防而屢次中招。
(今日最佳示範例子便是彰化王與我的交互反複使用)
而同類型的扣血手段,如金精靈之改版小招,但後者需時較長,且易流於針對目標
故本招若之後定型,筆者仍是給與此招式正面評價。
把古早時期之神鳴改成此小招來放,約需五次才有同等效力,但好處是
若是火精靈配合得當,此招將會成為無限流,且手牌控制仍有優勢。
(且不受道禦、法震、氣壁之累,但土精靈小招仍為有效單回合遏止手段)
3. 為本次討論中的重點:究竟取得對手棄牌的好處是?
因筆者對此條規則仍有疑慮:直接調律取得該牌另做他用不是更好?
且規則1已經開放可以食同級牌,斷無道理需用兩張牌來取牌而順便附帶攻擊15點
(EX: 若對手棄火5,我方手牌有木5火5水5土5金5,更大殺招乃是用金或木5調律)
(當然若在控制血量手段上無法打出80強襲時,15的攻擊不失是為好招)
且教學長本次強調是三種發動此招之手段,故筆者試分析如下:
i. 正常使用規則三,對手棄牌,我方剛好有餘行+餘級,正常使用
取得對手棄牌,少抽一張。(還是可獲得兩張)
ii. 使用規則2創造出我方所需要之餘行餘級,無對手棄牌,少抽一張。
(可獲得一張,手牌變少)
iii. 調律對手棄牌,創造出餘行+餘級,無對手棄牌,少抽一張。
(可獲得一張,手牌變少)
不知新規則是否解釋為此?因不明取得/未取得對手棄牌之後,我方可抽牌數變化
(與ROOF兩人集思廣益仍是無解,莫衷一是,最後暫定仍是抽三棄一)
討論至此,相信各五行師必然對此職業有所評論,究竟失去五鳴術之調律師
其精神意義是否尚存?是否又成為一時代眼淚之職業?目前僅存的三條規則是否堪用
筆者以身為五行界最強的調律師(理性,勿戰)觀點而言,失去五鳴術可說是相當可惜
但若說失去其精隨,倒也言過其實。理由如下:
1. 五鳴術恰好符合五行戰鬥牌之五大元素,各有其定位,摘除五鳴便少一對應系統
而改版之項目也以新規則名目稱之,而不再以舊稱行術,並無不妥
2. 規則1的改正便是一恢復優良傳統之典範,任何牌皆可食就有最強的交換力
縱使以犧牲早期碰碰胡之規則做為交換,此規則仍是非常有優勢。
3. 調律師依舊可以自身僅存之三條規則,海納全五行界之所有規則條目
此為調律師中重要核心精神-隨心所欲使用任意規則且融為一體
也是「調律」本身的意義: 和鳴
此等藝術形式之打牌本身,便是需要對所有規則高敏感度的人才能發揮最強效果
也才能將此職業發揮得淋漓盡致
故縱觀以上數點,縱使本身只有小小攻擊15點之調律師,仍舊是每個時代最強的傳說
沒有人敢惹調律師,更遑論使用調律師本身的五行師,氣勢絕無人可匹敵
PS. 我只是說我是最強的調律師,沒說最強的五行師
不信?歡迎拿調律師來跟筆者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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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的問題不在於他們無知,而是他們所知的,有大部分都不是那麼一回事。」
~Samuel L. Clem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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