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團] 10/22 社聚心得

看板NTU-CFE作者 (秋山悠雲)時間14年前 (2011/10/23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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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RoofYt:那你不覺得應該要規定一下先後順序嗎? 10/23 13:43 : → FallCloud:不覺得,為什麼要? 10/23 14:39 : 推 RoofYt:總覺得這樣沒個準的感覺... 要不也應該有個Q&A來回答這問題 10/23 15:15 : → RoofYt:另外因為我跟你水龍吟很不熟所以沒有質疑過XD 10/23 15:16 : 推 ct13723:昨天龍吟把要餵水精靈的水都棄掉了w 10/23 15:23 不是沒個準,是規則本來就這樣訂,如果要強制先用精靈才是沒個準 規則書裡4-2回合流程裡規定了以下流程: 1.回合開始 2.回收棄牌 3.行動前 4.行動 5.回合抽牌 6.回合結束 也就是「行動前」並不是指「行動之前」,而是一個獨立的時點或階段 只要規則沒有特別寫明順序或彼此衝突, 所有規定在「行動前」這個階段的效果,只要是在「行動前」中,就沒有任何限制 英雄學派規則的4-4.4a說明發動能力是「於行動前由玩家自由選擇是否發動」 精靈規則5-1則說玩家可於「行動前」使用精靈技能 這兩者之間,依規則並無任何限制或衝突 有限制或衝突的例子是發動能力之間,英雄規則4-4.4c說發動能力每回合只能發動一個 主規則的4-2.4則說行動每回合只能進行一個,所以不能又施展陣法又轉職又叫精靈 如果未來有一樣在「行動前」這個時點作用的效果, 只要沒有任何限制,在玩家結束此階段、進入「行動」之前,都可以按隨意順序使用 「回收棄牌」會獨立成一個新的階段, 就是為了簡化遊戲操作,讓玩家不用考慮撿牌和發動能力的順序 -- 琴悠揚 半尺波塘半尺淚 雲飄渺 一生月影一生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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