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 懲處
一、 本次懲處
1. 本次vagrantmind.申訴,在程序上不符合"為當事人提出之申訴"
,主辦單位方無法據秩序冊處理,為避免擴張秩序冊的解釋,在
程序上無法懲處。
2. 根據王傑好辣隊自白,確有違反秩序冊之情事,大會做出以下裁決:
a. 王傑好辣隊本次賽事資格取消,不得再參與本屆臺大盃之後的比賽。
b. 沒收保證金1000元
c. 全隊球員依據秩序冊球員名單禁賽一年,不得參與99年新生盃及臺大盃。
說明:
本屆賽事出現冒名頂替出賽之情況,為主辦單位所不許,故做此處罰。在程序
上,雖然並非當事隊伍之申訴,但由於王傑好辣隊於校隊公開板(NTU-baseball)
坦承有違反規章之情事,據秩序冊其他項3.做出以上判決。
二、 修正規則
另外,因本事件覺察原本規則語意不甚明確,藉此機會加以修正,以求規則
之完善。以下新增公告後即行適用。
新增其他
9. 關於抗議資格:具參賽資格球隊若對與比賽之隊伍球員資格有所疑問,請由
隊長或隊上指派之一名代表提出。該抗議代表人請附姓名
、背號,及表明所代表之隊伍,否則恕難受理抗議。另外
,任何意見或申訴都由隊長或教練統合隊員意見後提出。
10.關於抗議時點:抗議方之隊伍於該場比賽結束列隊前抗議,該場比賽以
7:0裁定;若於賽後提出之疑問仍會受理,但無法影響該場
比賽結果。
11.關於抗議證據:請由抗議隊伍負責證據之準備與調查,大會方能力有限無法
確實負責違規情事之調查,然而大會會協助處理。
12.關於賽務申請:對於賽務之情事將無法接受匿名之申請,實因無法查證身分
,亦無法使該人對其言論為負責。為免有心人士利用匿名為
不實之消息散布,影響比賽隊伍權益,凡於NTU-baseball板
詢問賽務,請具名以示負責。
三、附件(NTU-baseball 3775)
作者 j0a8c2k1 (火星橘子) 看板 NTU-baseball
標題 Re: [戰績] 工科 VS 王傑好辣
時間 Mon May 31 23:45:34 2010
───────────────────────────────────────
當天本隊只有九人可以到場,所以找了個人冒名頂替 以備不時之需
本隊某隊員當天開車出了點狀況,開賽半小時內無法到場
所以這位冒名頂替的同學就先發上場了
錯誤已經造成,本隊願意承受一切責任
感謝大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4.36.33.202
→
06/01 23:56, , 1F
06/01 23:56, 1F
→
06/02 00:06, , 2F
06/02 00:06, 2F
→
06/02 00:08, , 3F
06/02 00:08, 3F
→
06/02 00:09, , 4F
06/02 00:09, 4F
→
06/02 00:14, , 5F
06/02 00:14,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