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主資格被駁回理由書
作者 dreamwave (思念是一種病)
標題 Re: [申請] 新增板主NTTU國立台東大學
時間 Fri Sep 18 08:06:5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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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raus (深藍的自由)》之銘言:
: 英文板名: NTTU
: 中文板名: 國立台東大學
: 看板類別:校版
: 看板群組:大專院校--->台灣東部-->東部大學的群居處
: (請詳細填妥 並請在標題上寫明哪個群組)
: 板主名單:kraus
: 新增板主名單: LGL223
: 板主是否交接:否
: (請填 是 或是 否 即可, 此表示即將與現任板主交接, 亦指原板主卸任)
: 更動後板主名單: Kraus/ LGL223
第二次囉
顯然你沒看懂精華區的規範
只好解釋一下
連署申請規定(一) 看板申請
c.公開討論版:連署人數以25人為下限,其中申請人的資格必須符合
上站次數/文章數:180/200 or 上站360次,否則該連署不予承認!
連署人有效票數=有效贊成票數-有效反對票數
備註:(1)若該小組有有自行訂立連署標準,則以小組規定為準!
(2)各校校園討論看板屬公開討論看板
連署申請規定(二) 版主相關
3.位於本群組之大學討論小組.研所討論小組.以及各校校園討論的看板,其版主就
任資格須符合上站次數/文章數:180/200,其他看板則不在此限!
解釋:因為你是連署發起人兼板主,所以符合第一項規定,故組務只審核你的上站次數
但後來申請的僅為板主,所以只能使用第二項規定!
結論:你這次的申請還是得被駁回,因為新版主不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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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93.2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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