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v0.0置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保持本班文章素質及閱讀環境,並保障本班權益特定此規。
第2條 所謂本班,係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系93級B班。
第3條 所謂相關同學,係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系93級A班同學。
第二章 準則
第4條 非93級河工系人員請勿張貼廣告文、問卷及招生等性質文章。
第5條 同ID、同文章7個日曆日不得超過一次,保持版面乾淨。
第6條 非本班同學及相關同學禁止轉錄它版文章。
第三章 罰責
第7條 違反第4條至第6條者,不事先告知,直接刪除文章。
第8條 違反第4條至第6條者,故意洗板、屢勸不聽及情節重大者,水桶伺候。
第四章 附則
自本規修正後7個日曆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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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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