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有關打擊區

看板NTOUSoftball作者 (心宅人不宅)時間18年前 (2007/12/01 16:48),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海洋盃打了一個星期了,一如往常的出現了不少的爭議判決 在這裡就自己遇到的問題提醒各位 希望大家將觀念都將正確觀念帶回系上,儘可能的將每次的裁判工作做到最好 截取自2004~2006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 第七章 打擊 1.當裁判宣告比賽開始之後,擊球員必須在10秒之內進入打擊位置。 判決: 擊球員違反規定,投手不必投球,裁判即判一個好球。維持死球狀態。 (1).在投球之前,擊球員的雙腳必須完全進入打擊區內。 擊球員的腳可以碰觸擊球區的線,但腳的任何部份不能跨出擊球區。 判決: 經裁判告知而繼續違反規定,投手不必投球,裁判即判一個好球, 並維持死球狀態。 (2).當擊中球時,擊球員有一整隻腳,完全跨出擊球區, 並且碰觸到地面,造成違規擊球。 (3).投手已就定位準備投球時,擊球員不可以自原擊球區, 橫過捕手前方,至另一邊的擊球區。 (4).擊球員不可以持違規球棒進入擊球區。 判決: 以上三種狀況,比賽暫停,判擊球員出局,跑壘員均不得進壘。 -- 在前幾天比賽中,裁判不確定規則(2)如何判定,在此幫忙找出正解 很威的伯葳要記得不要再慌了手腳 罵漲和阿旺也似乎也不甚確定,多多注意囉,不要因這種小規則而吃了虧 另外有學長提出說,(2)這項規則是由守方提出再經由裁判判定 在這裡我是沒看到很清楚的解釋 自己就字面上的意思認為應該是由裁判發現而主動提出才是 不知道正確究竟是如何 以上,有規則判決的疑問可以再提出,要指正或提醒的也麻煩回覆 什麼想法都沒有,若覺得多少吸收了些東西的 也希望可以滿懷感激的推個文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2.74

12/04 00:05, , 1F
想說你怎麼突然問我有沒有看到這篇
12/04 00:05, 1F

12/04 00:05, , 2F
原來是要我推文= =+
12/04 00:05, 2F

12/04 00:17, , 3F
我可是特別為了你們三個去翻的耶
12/04 00:17, 3F

12/07 21:16, , 4F
我要滿懷感激的推倒羽哲哥
12/07 21:16, 4F
文章代碼(AID): #17KH_Gl2 (NTOUSoft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