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盃賽] 2011北數盃章程
2011 北數盃在政大
一、比賽日期:
2011/04/30-2011/05/01
比賽地點:政治大學體育館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
三、團體賽賽制(新制 落地得分制):(體保生不得參加)
1. 五點順序:男單、女雙、男雙、混雙、男雙(預賽五點賽完,複賽不必賽完)。
2. 預賽:循環賽(每點一場定勝負)複賽:雙敗淘汰制(每點三戰兩勝制)。 (初賽各組第
一名隊伍第一場會分開) (第一天全部比賽結束後抽籤。沒派代表出席之隊伍,即由主辦
單位代為抽籤且對賽程不得有異議)。
3. 去年三強拆開不同組。
四、團體賽規則:
1. 預賽每點比賽三十一分,十六分換場。雙方比數30:30時,先得到第31分者勝。
2. 複賽採取二十一分,三戰兩勝,決勝局第一次出現11分時,雙方選手換邊。
3. 複賽雙方比數20:20時,先勝兩分者勝,但若到30:30的話,先拿到31分者勝
4. 比賽開始十分鐘內,未出場比賽該點以棄點論,棄點以零分計算,對手得勝。
5. 比賽時比賽隊伍各出一線審。
6. 不可兼點,女生可打男生點,最多一點且不能兼點。
7. 分組循環勝場數相同時,由下列順序決定晉級隊伍﹕
1.對戰成績2.總失分少3.抽籤
8. 其他規則比照國際羽球規則。
五、個人賽賽制:
1. 個人賽分為男生單人賽和女生單人賽,預賽、複賽皆採雙敗淘汰制。
2. 單項未滿8人不舉辦,若報名人數過多,大會因時間考量,賽程方面會有所變動,再另
行通知。
3. 個人賽一局採二十一分,三戰兩勝,決勝局當某方達11分時,雙方選手換邊。
4. 當雙方比數20:20時,則先勝兩分者勝。
5. 分組循環勝場數相同時,由下列順序決定晉級選手
甲、 兩人交手的勝負
乙、 總失分數較少者
丙、 抽籤
6. 棄賽以零分計算,對手得勝。
7. 其他規則依國際羽球規則,遇爭執則由該場之裁判決議。
六、注意事項:
1. 各隊需請在賽前20分鐘(若有提前,以大會廣播為主)至大會領取球員出賽名單,並在
賽前10分鐘繳回,若經廣播催繳三次未交回者以棄權論。
2. 比賽開始10分鐘後不到者以棄權論。(以大會競賽時間為準)。
3. 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檢錄台,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與秩序冊上不
同者,不得參賽。
4. 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到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
5. 比賽中有任何問題以該場裁判之判定為準,若不服判定可向大會抗議,其抗議結果以
大會判決為準。參賽隊伍有權向大會要求檢查參賽球員的身份,如遇此狀況,大會將要求
該球員出示學生證(教師證)以及第二張證件。
6. 秩序冊上時間僅供參考,比賽當天賽程依大會宣佈之時間為準,大會有權拆點分場比
賽,若賽程提早或更動,各隊伍不得異議。
7. 若遇比賽時間相衝的情況,參賽隊伍可互相協調並通知大會,大會將會在不會影響整
體賽程的前提下同意調點或調賽。
8. 若有學校失去參賽資格,之後的賽程將判定為該校全數棄點,但該校失去資格前所打
敗的學校將不會更動戰績,所以開賽前請仔細檢查對方身份。
9. 若有槍手行為且經證實則取消該校羽球項目(包含個人賽、團體賽)比賽資格。
10.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11.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七、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
八、獎勵:
團體賽 冠軍:獎盃 亞軍;獎盃 季軍:獎盃 殿軍:獎盃
個人賽 冠軍:獎盃 +800元 亞軍;獎盃 +600元 季軍:獎盃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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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save our gracious Queen,
Long live our noble Queen,
God save the Queen!
Send her victorious, happy and glorious,
Long to reign over us;
God save the 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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