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
比賽規則
◎比賽時間:2009年6月6、7日。
◎比賽項目:班際混合籃球競賽、級對級籃球競賽、女籃新舊對抗賽、班際混合排球競賽
、級對級排球競賽、女排新舊對抗賽、桌球男單競賽、桌球女單競賽、桌球
混雙競賽、羽球男單競賽、羽球女單競賽、羽球混雙競賽、級對級橄欖球大
戰、級對級你背我投競賽、三對三鬥牛競賽。共15項。
◎比賽地點:室內場地:師大校本部體育館四樓綜合球場。(6/6、6/7)
師大校本部體育館地下桌球室。(6/7桌球個人賽)
◎注意事項:
1. 各項比賽限本系或曾為本系的同學參加,班際比賽若遇人數不足,可由同級同學替補
,或以現有人數上場。
2. 比賽開始後10分鐘內未到場者,則判定棄賽。
3. 97級以上同學可參加校友隊,若又為本系研究生則可參加研究所隊與校友隊。
【籃球競賽】
1. 每場比賽進行四節,每節10分鐘,除第四節最後三分鐘停錶,其餘不停錶。
2. 1、2節與3、4節之間休息3分鐘,2、3節之間休息5分鐘,上半場每隊各
有兩次暫停,下半場各有三次暫停。
3. 班際比賽每隊至少須有一名女生在場上,級際比賽不限制。
4. 遇爭球狀態則以輪替球權代替跳球。
5. 雙方需各派一人員翻對方的分數牌。
6.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籃球規則為
主。規則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排球競賽】
1. 每場比賽進行三局,先贏兩局者晉級。
2. 前兩局25分,第一局與第二局之間交換場地;第三局15分,八分換場。
3. 班際比賽至少有1名女生在場上,級際比賽不限制。
4. 雙方各找一名人員擔任線審。
5.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壘排球規則
為主。規則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桌球競賽】
1. 比賽賽制:男單、女單預賽採循環賽制,三局二勝,每局11分,每組取二
名晉級;男單、女單複賽與混雙比賽採單淘汰制,五局三勝,每
局11分。
2. 每2分換邊發球。若比數達10:10時,每1分換邊發球,先領先2分者勝。
3.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桌球規則為主。規則
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羽球競賽】
1. 採用新賽制(落地得分)。
2. 比賽賽制:男子單打、女子單打、混雙採單淘汰制,31分每球得分,16分換場,只打
一局。
3.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為主。規則
未盡事宜,由審判委員會解釋。
【趣味競賽規則】
三對三鬥牛大賽
1. 不事先分隊,採個人報名,6/6早上當場抽籤分隊。
2. 先得15分者獲勝。
3. 每場限時15分鐘,時間到了即以當時比數判定勝負(不停錶)。
4. 設有2分、3分。
級對級你背我投競賽
1. 限時時間3分鐘。
2. 若背的是男生則採用”新娘抱”姿勢
3. 若背的是女生可以由任一姿勢,只需雙腳離地即可
4. 起點由中場線開始,進球數最多者獲勝。
級對級橄欖球大戰
1. 雙方各派8名人員上場,至少要有2名女生。
2. 比賽分上下半場,每半場5分鐘,不停錶。半場間不休息。
3. 比賽場地為正式籃球場全場,比賽用球為排球。
4. 比賽時有三個裁判,由體育股擔任,分別站在中線、兩邊罰球線場外。
5. 比賽開始時,雙方以猜拳決定球權及場地。下半場互換進攻方向。
6. 每隊一次有3波進攻權,從底線出發,以將球接觸到對方籃框之球柱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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