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九十二學年度學一舍進住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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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0 (ee) 看板 Dormitory
標題 九十二學年度學一舍進住須知
時間 Thu Aug 28 17:50:3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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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學年度學一舍進住須知
(一)進住須知:
1、住宿同學於進住當日需先出示住宿繳費收據予值班工讀生,確認是否已繳費,並由值꼊 班工讀生核對住宿名單。
(1)如當天未攜帶收據(或北銀貸款證明)者,由值班工讀生於鑰匙領取登記簿上備註
欄位置註明【未帶】;欲辦理助學貸款者註明【助】。
(2)未出示收據或未蓋北銀助貸章之註冊單者,請於9/8日前向學一舍辦公室出示收據或
已蓋好助貸章之證明辦理註銷,如9/8日後還未辦理註銷者將轉交由學一舍輔導教官
辦理退宿手續。
(3)減免學雜費之學生請於9/15日前出示收據,如9/15日後還未出示收據者也將轉交學ꐊ 一舍輔導教官辦理退宿手續。
2、值班工讀生將先暫留同學證件正本(學生證、身分證或駕照)始可發予同學各寢室鑰
匙,請進住同學先進行寢室之公物清點工作,包括個人公物及寢室公用部分(若有需
修繕或任何疑問者,請住宿同學當場向該時段值班工讀生說明,並由值班工讀生處理
並紀錄)。
3、進住同學公物清點完畢後,請於鑰匙領取登記簿及寢室設備(公物)調查表上簽名,
在確認無誤後,方可歸還其證件。
4、若住宿生認為無必要進行公物清點工作,也可直接在鑰匙領取登記簿及寢室設備(公
物)調查表上簽名後,立即領取鑰匙,但簽名後個人公物及寢室公用部份即依照『學
生宿舍輔導辦法』及『學生宿舍公物非正常損壞賠償辦法』規定辦理。
(二)辦理進住手續時間:(舊生92年8月30日、新生92年8月31日)
每日08:00~17:00
(三)請自備寢具,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非個人之物品,請勿擅自開啟使用。
(四)進住時宿舍設備若有損壞處,請到一樓辦公室櫃台辦理。
(五)公物設備使用請愛惜,不得蓄意破壞或任意移動調換,如有損壞依規定賠償。
(六)熱水供應:下午5時~晚上11時
(七)門禁規定:
星期一至星期四:晚上24:00關門。
星期五至星期日:凌晨01:00關門(國定假日亦同)。
次日清晨05:30開門。
(八)垃圾處理:
1、請勿於走廊上堆放垃圾,並將垃圾做好資源回收,垃圾車收集時間為
中午13時50分至14時10分及晚上22時40分至23時(會播放音樂),
地點為學一舍中庭廣場。
2、大型廢棄物:
(1)放置地點:女一舍南側靠幼稚園前廣場(原垃圾回收區)
(2)放置日期:92年8月30日至9月1日
(3)放置時間: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
(九)宿舍聯絡地址:
男一舍:106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9號1XXX(寢號)
女一舍:106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1號5XXX(寢號)
(十)電話使用:
內線:直撥校內任一分機含各宿舍之寢室號碼
男一舍辦公室分機8186
女一舍辦公室分機8187
外線:男一舍(02)23690999轉1XXX(寢號)
女一舍(02)23690966轉5XXX(寢號)
(十一)宿網IP位址如各寢室網路接線盒所列,集線器(HUB)可由寢室一人代表向電子
計算機中心租借(押金2000元--學年結束歸還時退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遵守學生手冊內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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