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修期限

看板NTNU-MBA99作者 (家狗)時間15年前 (2010/11/12 1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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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99學年度第1學期停修課程申請時間自99年11月15日(一)起至99年12月2日(四)止 。 申請停修課程辦法和表格,請參考附件電子檔 (http://www.ntnu.edu.tw/aa/aa2/form/item4_14.doc)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書,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之同意,並將停 修申請書送交教務處辦理。任課教師及各系(所)得自訂停修條件。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且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依學則規定總修讀學分數(不包括 體育、軍護教育之學分),學士班學生一至三年級不得少於16學分。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停修課程之學 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請大家務必要把握申請時程(11月15日起至99年12月2日),到時逾時不候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43.30
文章代碼(AID): #1CtD9TiE (NTNU-MBA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