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公領系 林安邦 法學緒論 103上 期末考
考試時間110分鐘,考試時可翻閱法典。
一、名詞解釋(25)
1.不告不理原則
2.以偏概全
3.反面解釋
4.任意規定
5.一事不再理原則
二、何謂比例原則?並請舉例配合之,又「罰抄書」、「罰跑操場」有無違反比
例原則?(30)
三、何謂「三段論法」?並試以此為基礎,參考民法第184條、刑法第320條,說明
以下案例(30)
甲於半夜偷開乙之汽車去跨年,兜風後將車返還停於原處,唯過程中不慎擦撞分隔島
,致車受損。
四、試評論普羅塔哥拉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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