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公領系 林安邦 法學緒論 103上 期末考

看板NTNU-Exam作者 (VC)時間9年前 (2015/01/08 21:15), 9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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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110分鐘,考試時可翻閱法典。 一、名詞解釋(25) 1.不告不理原則 2.以偏概全 3.反面解釋 4.任意規定 5.一事不再理原則 二、何謂比例原則?並請舉例配合之,又「罰抄書」、「罰跑操場」有無違反比 例原則?(30) 三、何謂「三段論法」?並試以此為基礎,參考民法第184條、刑法第320條,說明 以下案例(30) 甲於半夜偷開乙之汽車去跨年,兜風後將車返還停於原處,唯過程中不慎擦撞分隔島 ,致車受損。 四、試評論普羅塔哥拉案(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38.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NU-Exam/M.1420722920.A.831.html ※ 編輯: w40214 (140.122.38.67), 01/08/2015 21:15:42 ※ 編輯: w40214 (140.122.38.67), 01/08/2015 2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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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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