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19使用

看板NTHU_TM96作者 (麻闢)時間17年前 (2009/02/13 22: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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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 學生上網、閱覽室(台積館319室)使用及管理辦法 97年8月7日,科管院97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98年2月11日,科管院97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用戶服務區(以下簡稱本區)共計48個座位,每座位均設有固定網路點與電源,部份座 位提供桌上型電腦與螢幕,其餘空位提供個人自行攜帶之筆記型電腦使用,為促進本區之 有效運用及管理,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區可供個人使用或團體借用。個人須以本校學生證或教職員工生證換證進入,團體 借用須於一週前向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本區開放時間如下:(周六、周日、國定假日、維修保養期間不開放) (1)學期間:週一至週五,每日8:00至18:00。 (2)寒暑假:週一至週五,每日9:00至18:00。 四、本區電腦設備僅限於本區內使用,不得攜出,亦不提供外借服務,電腦硬碟儲存空間 僅供暫存使用,關閉電源後儲存資料將自動刪除。 五、使用者應遵守下列事項,如有違反情事,得停止其使用權,且得依其情節輕重,提報 本校相關單位處理: (1)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從事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嚴禁從事違反法令或危害 本校校譽之行為。 (2)不得拆卸或破壞設備,亦不得變更電腦系統設定。 (3)不得攜入飲料或食品。 (4)不得喧譁或從事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 (5)禁止玩電腦遊戲或擷取不當資訊網站。 (6)不得持用亦不得借用他人證件。 (7)本區之各項設備因不當使用導致設備毀損者,使用者須負賠償責任。 (8)有不良記錄之使用者,本院有拒絕提供服務之權利。 (9)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10)國立清華大學不當網路資訊處理辦法。 六、本辦法經科管院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未盡之事宜,以科管院行政會議 決議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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