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學分費記得繳唷~~
國立清華大學99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費繳費通告
一、學分費繳費單,請同學至校務資訊系統自行列印。
網路開放下載列印及繳費期限: 99年10月8日至99年10月20日(逾期需加收延繳費
)。
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如有需要,本組亦可提供列印、
傳真或補寄。
二、繳費方式有下列六種:
1、繳交現金。
持繳費單至「台灣銀行」或「兆豐商銀」各地分行櫃台繳交現金,繳款後第2天下午
即可至校
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2、使用ATM轉帳繳費【手續費17元】台銀卡除外。 (請保留交易明細單,以便查詢)
ATM轉帳操作流程:
插入金融卡→輸入密碼→其他服務→轉帳→台灣銀行代號【004】,若使用台
銀ATM則選【本
行其他轉入帳號】→銷帳編號→繳費金額→確定。如「交易成功」,轉帳後2
個工作天後可至
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3、使用網路ATM【手續費6元】台銀卡除外。
轉帳網址http://www.bot.com.tw/BOTATM/default.htm
使用網路ATM轉帳同學,請確認轉帳是否成功,轉帳後2個工作天後可至校務
資訊系統列印繳
費證明單。
4、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扣繳。
授權書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時間至99年10月8日止; 已申請同學請於扣款
日前將學分費存
入帳戶,以利99年10月15日扣款,屆時未能扣款成功者,需自行以其他方式
繳款,逾繳費期限
者仍需依罰則辦理。扣款成功者自99年10月18日下午起可至校務資訊系統列
印繳費證明單。
5、持信用卡繳費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1) 請選擇「信用卡繳費」選項,並列印交易成功畫面以利查詢;如「交易成功」,可於
3
個工作天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2) 本校於「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無法列印繳費收據,如有需要請自行上校務資訊系
統
列印繳費證明單。
6、超商繳費【自付手續費6元】。
(1) 持繳費單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超商繳納。
(2) 請保留收據,或於3個工作天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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