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之之到底要不要跟小潘潘告白?

看板NTHU_QFG99作者 (忙碌總比優閒好)時間15年前 (2010/12/28 00: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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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八題 我有不同的意見耶... 我的淺見是... 在選擇比較的公司時,首要考慮的是他們的"可比較性" 而可比較性著重在目標公司與欲比較公司間 是否有相似的產業類型、成長性、營業利潤與現金流量需求等等 對於公司規模的影響可忽略不計 因為乘數法在做計算時,會自動控制了規模造成的影響 例如: 以 Price/Sales 比率來看 若欲比較的的公司規模較大,擇其Price較大,但相對的,Sales也會較大 兩者會相互抵消比率放大的效果 再乘上目標公司的Sales(Value Driver) 還是可以得到正確的目標公司Price,不會造成偏誤 以上是我的看法 有錯請給予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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