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研究所長性侵學生 更審判一年十月
2011-03-26 中國時報 【郭良傑/臺北報導】
佛光大學前管理研究所所長林定玉,四年前涉嫌將一名他指導的女研究生,帶到KTV
灌醉後,再帶到汽車旅館內性侵,女研究生懼於林某權勢及怕論文被刁難,讓林某性侵
得逞,高院更一審昨依利用權勢性侵罪,判林定玉有期徒刑一年十月。
合議庭指出,林某身為人師,本應謹言慎行,術德雙修作學生表率,卻不知正己修業,
以禮自持,反踰越師生分際,造成倫教蕩然,更造成女研究生身心嚴重傷害。
判決指出,九十六年七月,林某帶女研究生做完論文問卷調查後,以心情不好為由,要
求女研究生陪他到KTV唱歌,兩人共飲約三分之二瓶的威士忌之後,女研究生不勝酒
力吐昏睡,醒來驚覺已被林載到汽車旅館。
當天晚上,女研究生雖然已經睡醒,但仍頭暈無力,林即開始對女研究生脫衣,女研究
生雖然表示拒絕及推拒,仍被林脫去衣褲,壓在床上性侵得逞。女研究生返家後,向友
人哭訴被所長性侵經過,報警揭發林某劣行。
本案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某三年十月徒刑,上訴二審後,二審認為女研究生內褲
上的DNA不是來自林某,且她被性侵時有多次機會可離開,卻未離開,改判林無罪,
女研究生與檢方不服上訴三審,最高院發回後,昨天更一審再改判林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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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連姓名都直接寫出來了…看來學長大概完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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