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人心可怕 人言可畏──希望上帝會聽到我的聲音

看板NTHUTL96作者 (重新做人)時間17年前 (2008/11/22 11: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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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rkDon 信箱] 作者: koanbun.bbs@ptt2.cc (koanbun.bbs@ptt2.cc) 標題: 人心可怕 人言可畏──希望上帝會聽到我的聲音 時間: Sat Nov 22 10:56:13 2008 作者: tetsuro () 看板: AAAAAAAA 標題: 人心可怕 人言可畏──希望上帝會聽到我的聲音 時間: Thu Nov 20 09:21:58 2008 ◎ 陳幸妤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冤枉過,不過我知道以現在我家的情形,就算是被冤枉致死,多數的 人也只會噤聲不語,因為噤聲的人能表示其清白,不說話甚至還出來丟石頭、捅你一刀的 人,更能顯示其人格清高,更能避免近期內被檢調追殺,因為他表態了。 人心可怕、人言可畏,沒親身經歷的人不會知道,包括小從有名嘴自稱在我小時候教過我 數學,編我種種奢侈行徑以醜化一個人,之後任何的追殺就可以合理化了。如果說我有什 麼微小的願望,就是哪天眼睛張開不要有記者圍著我的家和診所,我常在想,如果我現在 能出國,但是我想如果我出國,所有的記者也會把我團團圍住吧!再把我逼回來,我也常 在想如果我可以一直睡,永遠不要醒多好。我記得很久以前,台開案剛爆發之前,我住在 民生家時,也是每天張開眼睛門外就是記者,我忘了那時我懷孕幾個月,我決定要出國住 ,直到要生,我跟醫生一直吵,住愈久愈好,機票買好了、房子租好了,但是後來這件事 被檢察官認定是要潛逃,我找了我的主治醫師幫我證明,第一時間他一口答應,但是隔天 他改口說上層有壓力,如果他幫趙建銘,他的教職缺和主治醫師都必須辭掉,當時我心想 ,總不能為了自己的事害了別人,我找了另一個也知道我要出國的醫生,他答應了,只是 要求不要提及第一個醫師,後來我才知道這個醫生癌末了,也許因為他沒升遷的包袱,他 敢說實話,他的告別式我不敢參加,我怕我哭。後來這個高層當官了,當時我恍然大悟, 也了解當時他說要全力協助趙建銘回台大,要我們把申請復職書給他,我們還問,如果有 困難,不要勉強,我們辭職,結果申請書給他後,投出五十六比一的票數,他對外成了不 畏扁家,阻擋趙建銘回台大的英雄,所以理所當然他升官了。所以台大被誤以為挺扁家, 真是冤枉極了,每個醫生不過是挺自己的利益、挺自己的職位,醫生不外乎收藥商回扣、 收紅包、廠商招待、在外兼差,這也是他們當初寫了一封拒絕趙建銘回台大的理由,先把 自己做的事強加在別人身上,自己就無罪,這在政界、醫界皆如是,我只能說,趙建銘還 不夠大咖到可收回扣,反正他早被鬥臭了,說這也枉然。 我如果文筆夠好,我應該好好的寫一本書,我寫這些只是想留下個紀錄,不管有多少人相 信我的話、不管司法仍會繼續追殺、不管這些當事人都會否認,甚至捅我一刀以自清,我 這生還剩下什麼呢?清譽、形象、健康、信仰、對人的信任,都被糟蹋到一無所有了,我 不是虔誠的基督徒,但是我這幾年每天都禱告,上帝會聽到我的聲音,我所說的一切的真 實,我不知我的意志力還能撐多久,在那之前,我要把我所背負的這些不平逐一寫下來。 (作者為牙醫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0/today-o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61.63.10.61

11/20 09:35,
看了很難過
11/20 09:35

11/20 09:36,
所以為什麼拿國務機要費買油飯尿布?
11/20 09:36

11/20 09:36,
很會模糊焦點
11/20 09:36
tingarie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09:37 devilavender: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09:40

11/20 09:44,
反正全世界的人都錯, 扁家的人都沒錯
11/20 09:44

11/20 09:45,
陳小姐如果不能回答2樓的疑問,永遠都只是在逃避
11/20 09:45

11/20 09:45,
為什麼要拿特支費買美少女戰士、神奇寶貝玩偶?
11/20 09:45

11/20 09:56,
如果吳淑珍配合檢調偵察,相信國務機要費案可以跟馬英九
11/20 09:56

11/20 09:56,
的特別費案調查速度差不多
11/20 09:56

11/20 10:01,
特別費可以買勇哥的飼料 可以請連先生吃豪華晚宴
11/20 10:01

11/20 10:01,
看來高級公務員的油水真多 只怪他們沒有個笨余文幫忙扛
11/20 10:01

11/20 10:03,
馬英九使用特別費有疑慮就代表陳家也可以亂用?
11/20 10:03

11/20 10:04,
不不不 我是覺得兩個人都應該抄家槍斃
11/20 10:04

11/20 10:04,
指標性人物這樣處理 以後誰敢貪污?
11/20 10:04

11/20 10:05,
我不反對嚴格處理啊,我也贊同殺雞儆猴
11/20 10:05

11/20 10:05,
拉下馬英九也有助於改善目前國民黨獨大的狀況
11/20 10:05

11/20 10:08,
問題是選前提的陽光法案 財產不明罪 立委不得兼任
11/20 10:08

11/20 10:08,
全部都煙消雲散 現在國會完全沒用 只是橡皮圖章而已
11/20 10:08

11/20 10:09,
因為一黨獨大啊,這是必然的墮落趨勢,唯有恢復抗衡才有
11/20 10:09

11/20 10:10,
機會改變現狀
11/20 10:10

11/20 10:10,
民進黨得趕快跟陳家切割才行
11/20 10:10
sskyle:轉錄至看板 sskyle 11/20 10:25

11/20 10:28,
還蠻同情陳幸妤的
11/20 10:28

11/20 10:31,
生在哪個家庭不是自己能選,也滿無奈的
11/20 10:31

11/20 10:32,
說得很可憐 那錢呢? =3=
11/20 10:32
Hiffy:轉錄至看板 Haiueoffy 11/20 10:36

11/20 10:36,
太恐怖了 只是因為討厭扁 就要他全家陪葬 要說她有罪
11/20 10:36

11/20 10:37,
可不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再說 檢察官在幹嘛 查那麼久還
11/20 10:37

11/20 10:38,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一堆我
11/20 10:38

11/20 10:38,
有種就起訴啊 一直拖 轉移目前社會經濟問題的焦點嗎
11/20 10:38
nanako: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0:46

11/20 10:53,
為什麼會覺得檢察官願意為了總統偵辦案件啊?
11/20 10:53
GTOnizuk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0:56 Roni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0:57 Alfre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1:13

11/20 11:14,
怎麼沒有人覺得這篇文是配合著演戲的嗎?
11/20 11:14

11/20 11:14,
陳水扁就是要把司法案件模糊掉 用親情 用政治迫害這些
11/20 11:14

11/20 11:15,
模糊社會的觀感 別被陳家的演出迷糊了
11/20 11:15

11/20 11:17,
我想不能排除一個可能性是他們真的覺得自己被迫害,雖然
11/20 11:17

11/20 11:17,
這不表示他們沒做錯事,但至少像陳幸妤的表現一直算一致
11/20 11:17

11/20 11:18,
而且事情有很多面向,即使陳家有貪,也不表示這篇文所講
11/20 11:18
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1/20 12:10,
我覺得面對不想理的媒體最好還是不說話
11/20 12:10
paranoi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2:14 ppboy0722: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2:23 cirezone:轉錄至看板 GYPaper 11/20 12:44

11/20 12:52,
相比之下馬英九拿特別費買胸罩實在非常合乎邏輯
11/20 12:52

11/20 13:00,
嗯,把錢偷運到海外還理直氣壯
11/20 13:00
foreseer: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3:17 mulletwu:轉錄至看板 Mullet 11/20 13:17

11/20 13:17,
從推文可以了解到 為何台灣"感覺"這麼亂
11/20 13:17
wynada:轉錄至看板 PureMe 11/20 13:39

11/20 13:50,
推文的人最好自己都不要有犯過錯 否則就下地獄喔
11/20 13:50
Nudaveritas:轉錄至看板 bralice 11/20 14:11

11/20 14:37,
這社會沒有是非了嗎? 那為什麼阿扁要把錢拿出去洗?
11/20 14:37

11/20 14:38,
為什麼一個明明有錯的事要被裝可憐轉移焦點?
11/20 14:38

11/20 14:38,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11/20 14:38

11/20 14:39,
秋亦說了算?
11/20 14:39

11/20 14:40,
那為什麼陳鎮慧會認罪? 那麼多人轉成汙點證人?
11/20 14:40

11/20 14:40,
原來這些都可以被視而不見 陳水扁這一家子很陰險
11/20 14:40

11/20 14:41,
對她們就必須用包圍的方式才能攻破心防讓她們認罪
11/20 14:41

11/20 14:42,
我還想說 為什麼要絕食? 在我看來只是在作秀而已
11/20 14:42

11/20 14:43,
他的身分就是2630 一個前國家元首被起訴難道不可恥嗎?
11/20 14:43

11/20 14:43,
辦案自有司法機關做,人民或媒體公審從來就不是正確觀念
11/20 14:43

11/20 14:44,
有些人讓我相信 原來還有人認為陳水扁無罪 :p 頗有趣
11/20 14:44

11/20 14:44,
是你的頭腦太簡單才會自以為知道別人在想什麼吧。
11/20 14:44

11/20 14:45,
別偽善了
11/20 14:45

11/20 14:46,
哦 謝謝指教 你這種趴數先去筆戰再來跟我說吧
11/20 14:46

11/20 14:46,
可比照台東罪不及妻奴解套說的說法來對照看看
11/20 14:46

11/20 14:48,
有人跟「您」一樣以為天天看報紙就等於知道事情真相
11/20 14:48

11/20 14:48,
另外還有罪僅及奴不及上的XDD
11/20 14:48

11/20 15:05,
5年後再來看這篇 到時候就清了
11/20 15:05
antifoni: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5:13

11/20 15:33,
以我國的司法 五年後恐怕還在更審
11/20 15:33

11/20 16:03,
一個前國家元首被起訴可恥?有個現任的也被起訴過!
11/20 16:03

11/20 16:03,
所以我才說 四年後這個娘砲可以進去當2631 彰顯司法
11/20 16:03

11/20 16:12,
陳水扁跟馬英九都很SUCK 無腦支持他們的人也是很蠢
11/20 16:12
u2754040:轉錄至看板 Acookie 11/20 16:37 minzoe: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7:15 aso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8:05 c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18:53 jolin1271988:轉錄至看板 ARTtalk 11/20 20:19 kickstart: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20:35 sinvi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20:54

11/20 21:03,
國務機要費是錢拿去祕密外交 但花掉的錢要拿發票去才能領
11/20 21:03
ihucecal: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0 21:07

11/20 23:22,
司法案件是一回事 有人愛未審先判又是另一回事
11/20 23:22

11/20 23:39,
存有了這個人有罪的定見 那怎麼樣的行為都可以合理化了
11/20 23:39
Liang31: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1 00:14 CCF:轉錄至看板 CCF 11/21 00:50

11/21 08:45,
我還以為無罪推定是基本原則 原來在台灣不適用
11/21 08:45
janet54321: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22 03: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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