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不要再用公告了啦 > <

看板NTHU-MSE10作者 (藍月)時間19年前 (2006/08/16 10:4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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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是拿來認親用的阿阿阿阿阿阿 (/‵Д′)/~ ╧╧ 就是這樣 要認親請用第3個標題 [認親] 不要再用公告了啦 > < 我會把前面文章的標題改一下 以後不要再用了... -- 當一個人失去了自己的想法的時候 他就已不再有資格稱為人了 他充其量也就只是個生命體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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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kksdgod.blogspot.com 我的網誌裡有廿四首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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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kksdgod.blogspot.com 我的網誌裡有廿四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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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ueNh6i (NTHU-MSE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