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會] 第18屆學生議會~ 學生代表選舉
[清大學生議會 第十八屆學生代表推派說明]
(一)學生議會是什麼?
學生議會為與學生會對應的民意機關,是制衡學生會行政的力量。議會和學生會的關係
類似於我國政府立法院和行政院的關係。學生議會有權利和義務審核學生會年度預算、修改
學生會法規章程、同意學生會的人事任命案等。並且必要時可以罷免學生會幹部或會長。而
學生議會做出的決議,學生會長和學生會有義務要遵守。學生議會由各系推派的學生代表(
或稱為學生議員)所組成。
學生議會的基本工作即是代表學生審查並監督學生會的運作。此外,學生議會亦負責推
派學校各級行政會議的學生代表,因此學生議會也是學生與學生會、學校三方溝通的橋梁。
(二)第十八屆學生議會組成
今年議會將採用兩院制的方式招募新學代。
亦即分成上院(類似美國參議院)與下院(類似美國眾議院)。
上院的學代名額分配是以系為單位,每系一名,共二十一位學生代表;
下院的分配則以班為單位,各系班級數除以二,則為各系名額限制,
最多六名,最少一名,共五十二名。
此舉是希望先透過上院學代的推派,組織人數較少但凝聚力較強的核心成員,
再招募下院的學代,逐步重整學生議會,拓展議會的影響力。
(三)學生代表的權利與義務
1、學代權利:
1.提名、選舉與被選舉為學生議會議長。
2.提名與被學生議會議長任命為副議長或秘書長。
3.任命或罷免學生會幹部。
4.制定或修改學生會章程。
5.審查並監督學生會財務。
6.出席學校各級行政會議,代表學生發言與投票。
7.其他學生會組織章程訂立之事。參考網址:
http://my.nthu.edu.tw/%7Estudent/rules.htm#eas1
2、學代義務:
1.長期投入學生議會事務,任期為一年。
2.定期出席學生議會活動,大約每週一次。
3.分工負責學生議會各委員會的經營。
4.定期與同學溝通,代表學生向學生會與學校反映同學意見。
5.辦理學生會長選舉。
6.辦理學生代表甄選。
(四)議會規定的"上議院"推派資格與日期
1、推派名額:每系各一名。
2、推派期限:即日起至七月四日(六)(~09/07/04),為期約兩週。
3、推派資格:
1.本校大學部同學,以住校者為佳。
2.時常關心學校的各類事務,對清華園的未來抱持熱情與理想。
3.願意熱心為同學服務,在學生、學生會與學校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橋樑。
4.願意與一群來自各系互不相識的朋友一起合作。
5.願意參與學生議會的重整、改革與創新。
6.願意定期且準時參與學生議會的學習課程、例行會議與輪班工作。
7.願意長期且穩定投入學生議會的活動,且無龐大的課業負擔、社團負擔或感情負擔
8.由系學會、系會長推薦並任命。
呼~上面落落長有關議會的運作方式,希望大家能夠瞭解~
那麼以下就是重頭戲了!!直接按 END 的你千萬不能再直接按 ← 喔^.<
(五)科管院學士班上議院學代推派方式
1、資格:凡是科管院學士學程的學生,不論級數,均可報名。
2、報名方式:請大家收信,應該會收到一封來自系會寄的信,
將附件內容填寫完畢後,在deadline前回傳、收到確認信即可。
3、選舉方式:
1.如遇只有一人登記,則不再辦理投票,
直接成為第十八屆學生議會的科管院學士學程學生代表。
2.如遇超過一人登記,則於2009/7/2 00:00 ~ 2009/7/3 23:30,
於11級班板進行網路投票。
3.取得相對多數選票的候選人為當選人,總選票數無最低限制。
4.選舉與被選舉資格如參選資格,無PTT帳號者
(以各級班板目前置底的ID對照表為準)
需於2009/7/3 00:00前申請完成、並於各級班板repost ID對照表,
否則將無法參與投票。
5.如無人登記,則由系會幹部群以相對多數決選舉產生。
4、若有未盡事宜,則由系會幹部群決策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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