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出租陷阱,請大家小心,也順便提醒朋友同學

看板NTCUST作者 (赤天)時間13年前 (2011/06/18 12:50), 編輯推噓9(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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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發生在我同學的身上,當時我也有在場,這間房子的房東實在是太惡劣了, 硬要坑學生。 以下是當事人敘述的經過,有點冗長,不過還是希望大家耐心看完,多一份安全。 故事內容:(我直接PO上原文然後稍加修改) 準備要住一中街內的同學們請小心點!! 惡房東真的很多!!! 本人之前是租在某阿sir巷內在太平路上4x巷4號xF 她的租屋資訊有po在591出租網 房東:陳x芳(不祥,因為代理人會說他在美國) 代理人:張小姐(雙面人,她會忘記曾說過的話,然後會不斷地稱讚自己有多好多好) 屋內格局:3房2廳1衛2陽台 唯一的優點是房內設備什麼都有就是沒有電視(裝潢也很優) 缺點嘛... 網路自己簽、水電瓦斯另付(這些都還ok) 重點是 越近夏天越嚇人,因為房間內會超悶,目前最高溫是飆到35度 (所以收到電費會嚇死人) 一開始看房,覺得這位張阿姨人不錯,房子也很優, (當時唯一的要求就是要飲水機,只是被打回票了...) 房租1萬2,加上我們是四人合租, 就蠻滿意的先跟她訂下來, 每人押金1千元,總共4千元(這押金是給的有點高...) 第一個問題來了,當時我們5月底左右開始找房子7、8月放假,9月開學 想說從7月開始簽,那位阿姨堅持說要從6月1號開始簽, 當然希望他可以跟房東好好談談,看是否可延一下 結果,她老人家隔幾天打來說什麼她好不容易幫我們跟房東爭取延至6/15, 但我們當天所給的押金,變成是房東給她的庸金,還叫我們自己算算是不是比較划算 另外她說她對我們很好,決定自己掏腰包買飲水機給我們使用 簽約日期基本上是房東跟房客喬好就好 不過拿了我們四千,買了一、兩千元的飲水機,還敢說自己很好 再來是鑰匙問題,總共3間房,至少給個3副鑰匙吧 她當時只給兩副,多的要我們自己想辦法,那也就算了 還說門鎖每次出租一定會再另外換一個 那為什麼等我們要搬走時,要跟我們要鑰匙呢!? 還叫我們不要跟房東那麼計較,說她自己如果是房東 一定不會跟我們計較那些小錢,那妳當初幹嘛不直接配給我們4副鑰匙就好了!? 燈泡、電池那些有的沒的小錢都叫我們自己出,還說不會跟我們計較!? 對啦,一個燈管50塊,不是什麼小問題,都換了將近快10個燈管了 阿姨還說我們怎麼會那麼會用(因為當初她幫我們換了兩根,只是後面陸續一直壞) 鑰匙、燈泡那些也就算了 問題2 當初阿姨跟我們訂了項條約”搬離時需清潔乾淨,"否則"將扣押清潔費三千元” 廁所的浴缸、馬桶都刷超乾淨(平常是沒怎麼在清潔啦) 廚房、什麼你想的到的 我們都清到沒有灰塵(就只有瓦斯爐的陳年油垢,不過搬近來 就已經這樣了) 結果她老人家來交屋時,看到冰箱有髒,我也擦乾淨了 重點是”瓦斯爐” 明明就陳年油汙,還說當初給的乾乾淨淨,騙誰阿! 最近她帶別人來看屋時, 她老人家當時也說那沒關係,到時候會把瓦斯爐封起來/丟掉 現在卻要我們弄乾淨 這哪招!?(等我們用乾淨後再丟掉!?) 再來是”飲水機” 最不想清的就是它!! 水垢又不是說用刷的就能刷掉 她老人家很自以為的說 怎麼可能刷不掉 自己拿起刷子刷完後回了一句 ”阿水怎麼都不見了?” (廢話,髒水都流到另一個儲水槽了) 再倒進一鍋水後,”水怎麼流不出來?” 最後不想理她 就不了了之 還有”廁所” 明明一根頭髮、垃圾都沒有,而且還把他浴缸、馬桶刷的超白 結果她老人家也說那裡不乾淨 =口= 想起她之前租房的時候跟我們說她朋友稱讚她家的馬桶 ”乾淨到可以用手撈起來當水喝” 會不會太噁心了一點!? 接著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後陽台連接某房間那裡的牆 誰沒事會去清潔牆壁阿!? 而且那裡是陽台!! 風沙最大的地方 最後我同學們很好心的都幫我清完了 她老人家就說什麼 ”這樣不行,你們都弄的不乾淨,合約上說3千嘛,那我要扣2千塊下來當清潔費” X!!!! 妳所說的要求我們都做了 那當初我們擦的要死要活是幹嘛? 被妳當傭人喚來喚去,結果還要收費!? 有沒有搞錯!? 那當初最後兩個月我們不要繳房租,直接搬走就好了阿!!! (因為他們都沒在看房租是否有繳,而且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有沒有房東這號人物) 我們願意留下來清潔已經不錯了 不要以為我們是學生就好欺負!! 第一次可以讓我在朋友面前這麼火大,妳還真厲害,爭執不休 連我家長出面都還不能解決 叫了警察,也沒用,他很無奈的說”每個人清潔的定義不一樣,這要你們自己去協調” 是阿,清官難判家務事,還好最後有請校安中心的教官來,教官們真的很貼心 當時還以為星期六他們會休假,而且又是晚上(還好我姊最後有叫我打電話) 那位老人家真的很誇張,前陣子因為約要到期,她會帶學生來看房子 真的很想當場跟她們說不要住進來 第一:房租問題 我們原本是1萬2千,她有請我們找學弟妹來住 但要求我們不要跟對方說我們是1萬2,因為她想調漲到1萬3千5百, 別人如果傻傻的不殺就是13500!!! 第二:代理房東問題 她一帶別人過來就說 自己對我們很好,還買飲水機送我們 還說什麼 馬總統都想頒個好市民獎給她(她敢說,我們還不敢聽勒) 再來是我們要搬走那天,她還是說那飲水機是當初她送給我們的 我真的受不了 終於說當時的經過(以上那些) 她老人家就說什麼 ”那四千塊就是庸金,哪有什麼押金!怎麼可能!?,我做這麼久了每次出租都會有庸金 的!!”(591租屋網上的資訊沒有寫佣金哦!!) 還有一點就是 明明當初我們就是4個人要住 她還說什麼 ”當初我就只有要租三個人,是妳們苦苦要求說可不可以四個人住,我才幫妳們跟房東講 好的” 那位老人家真的很喜歡亂說話 請大家小心這號人物!! 簽合約時請注意若有提到清潔費,請先講好要清掃哪些部分,乾淨程度等等, 若有什麼問題一定要找校安中心!!! 電話:(04)22195999 那間房屋的591租屋網站,請自己小心,也通知大家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927548.html 歡迎大家轉載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8.78

06/18 13:00, , 1F
最近好多租八卦~~=口=! 那我要提醒一下想租公寓的同學哩~
06/18 13:00, 1F

06/18 13:00, , 2F
(最近我朋友也想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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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03, , 3F
未看先猜 我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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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40, , 4F
快快快 讓他租不出去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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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0:16, , 5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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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3:40, , 6F
資訊被移除掉了.@@" 最近真的很多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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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47, , 7F
我住5號...........好險當初沒有租到這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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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54, , 8F
其實~ 好的房子還沒PO上網就會被搶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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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0:54, , 9F
所以用問得可能會有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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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08:22, , 10F
問題1:可以主張民法第423、429條保持及修繕義務,費用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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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負擔,如不修繕,承租人得自行修繕後向其請求支付費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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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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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依民法第432條承租人有保管義務,所以房屋交付時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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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拍照存證,這樣在契約終止時或屆期返還時就可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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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她是房東代理人,傭金屬委任契約的報酬;押金則從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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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二者性質不同,傭金應由房東支付,押金向房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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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她不能向您直接請求傭金,應向房東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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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12:13, , 18F
謝謝V大的解釋,這樣就更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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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0:37, , 19F
....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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