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中縣立長億高中98學年度國、高中部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大家好:有以下訊息供參
★雖然報名時間已過,但歡迎有志者繼續來電詢問報名★
★強烈歡迎數學科、社會科老師★
★聯絡方式:04-22704022轉111、113
臺中縣立長億高級中學九十八學年度國、高中部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 據:教育部頒「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二、公 告:
1、日期:98年7月16日(星期四)至98年7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點整
★★★雖然報名時間已過,但歡迎有志者繼續來電詢問報名★★★
2、方式:
(1)本校網站(http://www.cyhs.tcc.edu.tw/)。
(2)台中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boe.tcc.edu.tw/)
( 3) 全國教師會網站(140.111.1.189)
三、甄選科目及聘任名額:
(1)國中部代理教師
1、國文科正取一人(留職停薪缺),備取若干人。
2、英文科正取二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3、數學科正取二人(留職停薪缺),備取若干人。
4、理化科(含地科)正取二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上列錄取人員,視需要須兼上高中部課程)
(2)高中部代理教師
1、國文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2、數學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3、物理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4、地理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5、歷史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6、公民科正額錄取一人(懸缺),備取若干人。
(上列錄取人員,視需要須兼上國中部課程)
四、報名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及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五、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受委託報名者需有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六、報名地點:臺中縣立長億高級中學人事室(臺中縣太平市長億六街1號),電話:(04)22704022-轉180、181。
七、甄選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台灣地區者設籍十年以上),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2、報名國中部代理教師須參加98學年度中部六縣市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試者。(請攜帶教師聯合甄試初試之成績單)
3、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卅三條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經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應即無條件解聘。
4、留職停薪中之教師不得報考。
5、須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應試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八、報名手續:
1、 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至臺中縣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boe.tcc.edu.tw/)-教師甄選介聘專區-各校甄選訊息處或本校網站下載使用。
2、報名:
(1)填寫並繳交報名表(請攜帶私章),報名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2)繳驗證件:以下證件請附正本及影本(規格一律為A4)各一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本校抽存。證件如下:
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書、實習教師證書及其他有關經歷證件,男生另附退伍令。【依序為身分證、退伍令、畢業證書、教師證書、其他學經歷證明】。
(3)自行黏貼本人最近兩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4)繳交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5)繳交切結書。
(6)委託報名者需附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及本人國民身份証及私章。
九、甄選方式:
1.國中部代理教師
(1)、試教:佔總成績50%。演示時間10-15分鐘,教材、教具請自備,學校不提供視聽設備,不建議使用媒體。
(2)、口試:佔總成績50%。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教育理念、服務抱負等項評定。
2.高中部代理教師
(1)、筆試:佔總成績30%。考試時間1小時,須擬寫一份形成性評量試題,範圍現場公佈,課本由本校提供,不得攜帶其他參考資料進入試場,教材版本如下。
科目 版本
1 國文 版國文1上
2 數學 龍騰版數學1上
3 物理 翰林版基礎物理
4 地理 翰林版地理1上
5 歷史 全華版歷史1上
6 公民與社會 龍騰版公民與社會1上
(2)、試教:佔總成績40%。依公佈教材版本及單元進行試教,演示時間10-15分鐘,教材由本校提供,教具請自備,不提供視聽設備,不建議使用媒體。
科目 版本 單元
1 國文 版國文1上 自選
2 數學 龍騰版數學1上 自選
3 物理 翰林版基礎物理 自選
4 地理 翰林版地理1上 自選
5 歷史 全華版歷史1上 自選
6 公民與社會 龍騰版公民與社會1上 自選
(3)、口試:佔總成績30%。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教育理念、服務抱負等項評定。
十、甄選時間及地點:98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起於本校舉行。
十一、錄取方式:
1、達錄取標準者依(1)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之順位及成績擇優錄取。
2、如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試教、筆試、口試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3、錄取人員聘期依台中縣政府規定辦理。如遇代理原因消滅應即解聘,不得異議。備取人員候用期限截至98年3月31日止。
十二、錄取名單公佈:
正額錄取及增額錄取人員名單於98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在臺中縣教育網路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十三、成績複查:
1、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應於98年7月24日下午5時前檢附、准考證及複查費每科新台幣壹佰元整,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成績,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2、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
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會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十四、凡正額錄取人員應於98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11時前攜帶相關證件【全部學經歷證件、最近一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至本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增數學額錄取人員依資格順序及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應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十五、考生申訴電話:04-22704022轉111、113。考生申訴信箱:411臺中縣太平市長億六街1號(臺中縣立長億高級中學教務處)。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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