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98學年度碩2-博4退宿、延長住宿

看板NSYSU_MIS_98作者 (科科)時間15年前 (2009/05/06 14:09),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NSYSU 看板] 作者: wxyz678910 (粉絲應該放水煮) 看板: NSYSU 標題: [轉錄] 98學年度碩2-博4退宿、延長住宿申請及延畢生住宿申請 時間: Wed May 6 13:02:12 2009 98學年度碩2-博4退宿、延長住宿申請及延畢生住宿申請 2009/05/06 http://www.studentaffairs.nsysu.edu.tw/news/shownews.php?id=2878 公告事項: 一、申請對象:目前是碩二、博四學生及碩、博班延畢生。 二、申請區分、時間及說明: (一)退宿: 目前是碩二及博四住宿生,已屆提供住宿期限,依規定必須退宿。 1、住宿及退宿期限:98年6月28日17時前。 2、退宿程序: 退宿同學請在98年6月28日17時前,完成寢室物品清理及清潔後,到宿舍服務中心(翠亨A 棟、武嶺三村)繳回鑰匙及宿舍感應器,並填寫退住宿保證金資料。(請準備個人郵局局、 帳號) (二)申請延長住宿: 目前是碩二及博四住宿生,如不能在98年6月28日前完成退宿者,必須申請延長住宿。 1、受理申請延長住宿時間:98年5月15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親至生輔組登記。 2、申請延長住宿同學,只能住到98年7月31日止,住宿期限到期後,不能再延長住宿, 請依前項之退宿程序辦理退宿。 3、98年6月28日前不能如期退宿,但在7月20日前可以退宿同學,請至生輔組登記辦理 短期住宿,住宿費以日計價。 4、延長住宿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1)住宿費:2750元(住宿至98年7月31日);短期住宿費每日130元。 (2)繳費方式:申請登記同時,生輔組會開給繳費通知,由同學持單至出納組開立學校繳 費單後,請同學持學校繳費單至生輔組查驗,並請按時完成繳費。 (三)延畢生住宿申請: 凡無法如期畢業之碩二及博四以上之延畢學生,均可申請。 1、申請期限:自98年5月15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請親至生輔組登記候補。 2、申請結果公告:97年6月15日。 3、候補到宿舍同學,如有申請暑假住宿需求者,在通知辦理住宿手續時,一併處理。 4、候補到宿舍同學,住宿期限以1年為限,屆期仍有住宿需求者,須重新申請候補。 三、其他規定事項: (一)應退宿及延長住宿學生,請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退宿手續,逾期者將強制清空宿舍 物品。 (二)凡未申請延長住宿而擅自留宿宿舍者,將加倍補收住宿費;請有必要延長住宿的同學 ,務必在期限內到生輔組申請。 生輔組 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47.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09.48

05/06 14:10, , 1F
ECRC一起去辦吧
05/06 14:10, 1F

05/06 18:52, , 2F
地下聯盟一起去辦吧 XD
05/06 18:52, 2F
文章代碼(AID): #1A0Icddf (NSYSU_MIS_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