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費用說明&問題討論串
因為第一次與國台辦合作,我們有些細節較不清楚,
所以在後期多了隨行人員費用(ex機票)及雜項費用(ex送禮),
有些同學對於這些費用有些疑問,在這一併說明。
在坤達接到服務處小姐通知接受國台辦招待應由該配合旅行社負責時,
我們在很早之前就已經請九和旅行社代為訂機票及香港住宿,
所以接到通知的隔天,我們就馬上前往協商,
但是服務處那邊的態度一開始很強硬,希望我們把整個行程給配合旅行社負責,
一旦轉換了旅行社,我們對於原本的九和旅行社勢必就要付出一筆違約金,
還沒出去學術參訪就要付一筆違約金,我想這是大家不願意見到的情況,
所以我和聖恩一直爭取服務處那邊可不可以按照我們的原計畫進行,
後來服務處那邊稍微讓了步,才答應按照我們的原計畫進行,
就是機票和香港住宿還是給九和這邊負責,那國台辦配合旅行社就是負責廣州落地招待。
以上是我們溝通的過程,接下來是費用的部分,
雜項費用是在正式場合(ex設宴招待)有個禮貌性送禮給東道主的支出,
以及我們三天三夜在廣州活動,配合旅行社收的一些人力支出費用;
而隨行人員費用部分,由我們吸收主要有二個原因,
第一,因為服務處那邊一開始態度很強硬,但經過爭取,服務處已經讓步,
我和聖恩實在是比較不好意思再繼續爭取隨行人員費用由服務處那邊自行吸收,
第二,因為年底有些政治活動,若由服務處那邊吸收這筆費用,多少會有些不好的影嚮。
因此,隨行人員這筆費用由我們吸收,可能對同學而言會有些負擔,
但若能避免不必要又難解決的麻煩,都是可接受的選擇,
況且服務處的主人很阿莎力的答應要陪我們一同前往,與國台辦那邊會面;
且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廣州三天三夜的食住行也是筆可觀的費用,
但老實講,廣州費用部分,我們真的已經支付很少,
至於我們所得到的有沒有大於支出,我想到時同學能夠自己評論一下。
另外補充,
因為黃振聰老師在昨天打電話給南花,說開學第二個禮拜有課要上,
香港行無法與我們一起玩,所以就多了一間房可以分配,
那目前活動組這邊還在討論各種分配的可能性,
也希望同學在行前說明會前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分配,
到時我們會在行前說明會討論房間分配的問題。
接近我們出發的時間愈來愈近,同學也會有些問題產生,
因為只有班版這個地方可以供同學發問及討論,
所以請有問題的同學,把問題提出來有參與陸參的同學一起來討論吧。
學術交流 活動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207
推
08/31 23:42, , 1F
08/31 23:42, 1F
→
08/31 23:43, , 2F
08/31 23:43, 2F
→
08/31 23:44, , 3F
08/31 23:44, 3F
推
08/31 23:53, , 4F
08/31 23:53, 4F
推
09/01 13:20, , 5F
09/01 13:20, 5F
→
09/01 13:31, , 6F
09/01 13:31, 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