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99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貸要點
中山大學9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申貸要點
壹、申請階段:
一、申請與對保:(學校申請與銀行對保皆須完成)
(一)學校申請
1、 申請時間:100年1月5日~2月17日止。
2、 申請方式:自行上學務處申請專區網頁點選【就學貸款申請】,並即登錄申貸資料後
,列印「貸款申請表」待繳。
(二)銀行對保
1、對保時間:
(1) 不貸學分費者:100年1月17日~2月17日。
(2) 需貸學分費者:100年4月4~18日。
2、對保方式:先上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網頁登錄資料,並列印「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
款通知書」各聯(以下簡稱「撥款通知書」),然後備妥對保所需資料,再至高銀所屬各
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3、貸款項目:
(1) 包括學雜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等。
(2) 另可加貸書籍費3000元、校外住宿費13000元(校內住宿生不可申貸此款項)。
(3) 低收入戶學生,可加貸生活費(上限為三萬元)。惟須於對保之前,攜帶該年度「低
收入戶證明書」正本至生輔組查核,始可持本校開具之證明書至銀行對保。學校並將於
查核完成後,先行墊付該款項予申貸學生。
(4) 請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須在對保之前先聯繫出納組蔡秀媚小姐,將繳費
單拆成兩張,之後登入出納組網頁將其列印,其中13600元的繳費單須完成繳納,並待若
干工作天後,再登入出納組網頁列印收據,以供家長服務單位查驗之用;另一張繳費單,
則攜至銀行對保。
二、繳交申貸資料:(自本學期起,除碩士在職專班外,不得以郵寄方式繳交申貸資料)
(一) 不貸學分費者:將上述「撥款通知書」第二聯,以及「貸款申請表」(附上申貸人
郵局存簿影本及戶籍謄本),於100年2月21、22兩日,親送行政大樓五樓中庭廣場繳交。
(二) 需貸學分費者:其「貸款申請表」之繳交時間及地點同上;惟「撥款通知書」第二
聯,則延至4月20日之前,送交生輔組。
貳、審查階段:
一、資格送審: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就申貸學生及其父母(已婚
者為其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收入進行審查。
二、審查結果:家庭年收入區分為下列三級:
(一) A 級:為114萬元(含)以下者,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標準由教育部逐年公佈)
,具申貸資格。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二) B 級:為114~120萬元(含)者,須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繳付半額利息用)》
,始可申貸。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
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三) C 級:為120萬元以上者,不具申貸資格,惟家中如有二位子女同時就讀高中職以上
學校,則在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繳付全額利息用)》,及家中另一位就學子女的學生
證影印本後,仍可申貸。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三、通知補件:學校收到審查結果後,立即通知B級、C級申貸學生,要求於兩週內繳交上
述文件,始可完成申貸。
參、撥款階段:
銀行核撥款項到校後:
(一) 申貸學雜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等金額繳回學校
。
(二) 加貸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之金額,即撥入申貸學生之郵局帳戶。
(三) 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部分,逕行歸墊所預支之款項。
肆、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生輔組:陳毅霖先生。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907。
出納組:蔡秀媚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323。
高雄銀行七賢分行:吳芳妤小姐。聯絡電話:(07)2517012轉125~127。
(工讀生代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