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西灣聯盟章程置底

看板NSYSU-Soft作者 (Dennis)時間11年前 (2012/10/09 19:2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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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與競賽規則 賽制與競賽規則: 1.以整學年度為單位,藉由年度球季各隊例行賽的方式,選取年度戰績前八名的隊伍,進 入季後賽。季後賽於所有例行賽結束後舉行,由年度戰績前八名球隊參加,爭取參加總 冠軍賽資格。 2.例行賽之戰績以積分方式,勝者得2分積分,和賽兩隊各得1分積分,敗隊得0分積分, 球季終了積分相同時,以"勝率高者"優勝。 3.球賽採7局制與60分鐘並行制,4局差10分,5局差7分即可提前結束比賽。 4.每名打者球數由1好1壞開始計算,採3好4壞制。 5.開賽十分鐘內若未能湊足9位球員,則判該隊該場棄權,對手獲勝。 6.各隊登錄之球員需為本校在學之學生,教職員、研究所或大學部不拘。 7.各隊可登記兩名外系傭兵,但傭兵必須符合兩項條件:a.必須為本校學生,b、該球員 所屬系所無沒有加入聯盟,c.本校教職員,亦不可隨意換隊。 8.同一球員只能登錄一隊,除轉系外,不得於另一球季登錄至它隊。 9.同一球員只能登錄一隊,若在球季中以不同隊伍身份上場比賽,經檢舉成立時,則判 該隊該場落敗,且該球員該球季禁賽。 10.若欲更換球員需先跟主審及記錄員知會,若自行上場經對手舉發,則打者出局,跑者 回到原壘;若為守備員則該場不得再上場。 11.各隊欲調動賽程及更動登錄球員名單,需於賽前三日前告知聯盟記錄組,"未登錄"球 員不得上場 12.若天候條件不佳,由主審決定是否比賽,若無法正常進行比賽,則由雙方隊長、裁判 協商補賽時間 13.若比賽中途下雨,由主審裁定是否繼續進行比賽,若無法繼續比賽,未滿四局,則擇 日重新比賽,若"已滿四局",則以"當時比數"裁定勝負。 14.賽程以週六為主,每週六為比賽主要日。 15.比賽用球型號- YS-1100 YS-3000 華櫻SB-700 裁判 裁判: 1.每場比賽設主審一名,壘審二名(可多至三名),記錄員兩名,主審和記錄員的出勤表由 聯盟裁判組 及記錄組編排。 2.主審以及紀錄至少由大三以上同學擔任、一壘審至少由大二以上擔任、二、三壘審至 少由大一以上擔任。 3.裁判應於開賽前15分鐘到場,處理order單、先攻先守及比賽相關事宜,並使比賽在準 確時間進行。攻守順序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 4.比賽賦予主審最高權力,若仍有爭議,只有"雙方隊長"才有抗議的權力。 5.西灣壘球聯盟競賽相關規則,以國際慢壘競賽規則為依歸。 6.為端正比賽風氣,如發生球員鬥毆事件,肇事球隊取消該場比賽判輸,肇事球員該球 季禁賽。 7.裁判排表再由賽務長公告,當日延賽隊伍仍需出裁判,延賽場次裁判照舊不作更正 8.裁判排表原則-->  賽事  裁判             1 2 2 1 3 4 4 3 女性球員競賽規則 女性球員: 1.女性球員之安打形式: 轉傳(傳壘包) 2.女性球員投手方向強襲球是否出局: 是 3.女性球員擊出之球是否可接殺: 可 4.女性球員擊出之球內野手是否可接殺: 可 5.女性球員之安打壘上跑者推進形式: 壘上跑者皆可推進一個壘包,但需待野手處理完球後才可再負險進壘 6.場上不同性別之球員是否可互換: 可 7.不同性別之球員可交換次數: 一次 註:依會議大家決議,女性球員擊出的飛球"飛越"壘線,不管是不是接殺 一律判決為安打,壘上跑者直接往前推進一個壘包。 若女性球員擊出飛越外野手的球,則壘上為自由跑壘狀態。 延賽補賽規則 延賽補賽規則: 1.時機:宣布延賽最晚的時間改為"當週賽程的星期三晚上10:00"。 (請注意,超過晚上10:00,不論超過多少,一概無效) 期限:而且必須公告補賽的預定時間(三週內)以及敲定裁判 特例:能夠自然順延的比賽只有大專盃以及場地外借的情況 2.欲提出延賽請再周三晚上10點之前PO版,PO版前請先完成以下事項再PO版 1.徵求對方同意 2.徵求賽務長及裁判紀錄的同意 3.與對方橋定補賽時間 4.徵求該補賽時段練球隊伍的同意 5.提出延賽方找好裁判紀錄 3. 延賽方:2個禮拜補賽時限; 被延賽方:3個禮拜補賽時限。 補賽時限: 在時限內確定補賽時間並PO在板上,且不得超過補賽時間(一個月內); 若超過時限,還未確定補賽時間,前兩個禮拜扣200元保證金,之後每 周扣100元保證金。 原賽程當日算起一個月內完成比賽,超過一個月尚未比賽,每周扣100元。 4.週六時段的補賽採取"預定制" ,各系隊可事先PO文預定,倘若當週有系隊延賽, 賽務長將以"順位"的方式填補;而最晚PO文的時間在周五晚上10:00前。 (請注意,PO文預定前,請先聯絡好對手、裁判、紀錄,一旦PO文預定即不可取消 ,否則順位填補的方式將會混亂,請各位切記) 5.週一至週五時段的補賽,請在"三天"前PO文,並請在PO文前取得當時段練球隊伍 的同意,以及聯絡好對手、裁判、紀錄。 處罰規則(由秩序組執行) 處罰規定: 1.紀錄限定一個星期更新一次 每個星期:每個星期五的晚上十點完成,這個星期的更新 以及比賽完後記錄未在時間內po出,違者都將罰款200元 2.比賽紀錄在比賽完後三天的晚上12點之前PO出,違者罰款200元。 EX.禮拜六比賽 記錄應在禮拜二晚上12點前PO出 3.練球未整場,罰款200元 4.聯盟開會,無故缺席系隊扣0.5分,有事不能出席請請假,至多請假2次 5.裁判嚴重遲到:罰款200元 6.未打掃球場之系隊:罰200元 7.在學校操場打球罰款200元 8.延賽懲處 處罰規則: 延賽方:2個禮拜補賽時限; 被延賽方:3個禮拜補賽時限。 補賽時限: 在時限內確定補賽時間並PO在板上,且不得超過補賽時間(一個月內); 若超過時限,還未確定補賽時間,前兩個禮拜扣200元保證金, 之後每周扣100元保證金。 原賽程當日算起一個月內完成比賽,超過一個月尚未比賽, 每周扣100元保證金。 9.每學期延賽至多2場,違規者罰200記錄規則 記錄: 1.單日比賽紀錄於三天內貼出 未依規定罰款200元 EX.禮拜六比賽 記錄則於禮拜二晚上12點前PO出 2.每週的比賽紀錄在週二晚上12點以前PO出,未按時po出以罰款200元 請注意!! 以上罰錢的執行,皆由秩序組找出違規行為並且PO板告知聯盟主席 確認無誤,方可執行違規罰金,若秩序組沒有得到主席確認,罰金不予成立~ 請各隊隊長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59.9 ※ 編輯: Dennis04 來自: 114.39.59.9 (10/09 19:38) ※ 編輯: Dennis04 來自: 114.39.59.9 (10/09 19:40) ※ 編輯: Dennis04 來自: 114.39.59.9 (10/09 19:42)

10/09 21:16, , 1F
請問裁判警告球隊會有甚麼下場??
10/09 21:16, 1F

10/09 21:34, , 2F
再犯者驅逐出場 如明顯故意再犯則裁判有權禠奪比賽
10/09 21:34, 2F
文章代碼(AID): #1GT0dSa6 (NSYSU-So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