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NPUST ]
討論串[求助] 第一次車禍就遇到對方逃逸無蹤= =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11推 0噓 4→)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tmom (沒有夢想 何必遠方)時間14年前 (2010/02/27 18:22),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本週四(2/25)下午五點半左右在岡山羊肉對面車道. 我騎著黃色bubu往學校方向直行. 前面有位沒戴安全帽 騎著車牌號碼P5P-257深色機車的年輕男子. 沒打方向燈就突然來個大迴轉(左轉). 我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努力起身後 我看他把機車扶起就作勢要發動. "你不留下來嗎?"我問. 他則摧著油
(還有528個字)

推噓6(6推 0噓 1→)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yzero0819 (甲級米蟲)時間14年前 (2010/02/28 06:5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是的~. 警察也是人 也需要休假休息一下的~~. 一般來說 如有報警 警方有做紀錄的話. 一個月後就可以向承辦員警或接案的勤務單位申請初判表. 上面就會寫上警方依照當時現場狀況、現場圖、照片、雙方說法等物證來研判的責任歸屬現在談責任歸屬倒也不是這麼重要了. 因為對方肇逃 等於現場都已經移動過了. 就
(還有61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