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學X會 (厭煩者勿入)
是的各位 我又來了..
如果覺得這個帳號很煩 又來靠杯學X會的就別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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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學X會的抗爭 我最後的作法是寄信給校長
但時間經過一個禮拜 依舊沒有下文
我不知道這跟校長的主任秘書是學X會的指導老師有沒有直接關聯?
可能是被辨識為垃圾郵件了吧.. ~"~
之前的文章提過的大學報已經刊載出來
以下連結http://140.119.187.60/index_content.asp?sn=1&an=8464
內文:
不強迫繳費 屏科學生會退費資訊不明
【記者張智勳綜合報導】屏東科技大學開學以來有30位學生要求退學生會費,許多學生認
為退費期間過短且公告資訊不明確。
屏科大學生會9月15日於學生會網站提供退費申請表下載,27日截止申請,屏科大廖姓
學生說:「只在網頁放上申請表,並沒公告退費方法。」
廖姓學生認為,屏科大學生會不明確公開的退費方式,已經讓學生權益受到侵害,電話
詢問退費也沒有結果,「我不奢望能退回這些錢,但是當權者應該勇於承擔,而不是推卸
責任。」
根據「大學法」第33條規定:「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孫
迺翊說:「這個意思是可以,但不一定要。」身為會員,可以拒繳會費,即便未繳會費,
仍然可以行使會員的基本權力,如發言、提案、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獲得學生會
資訊、參與活動等。但也會因未繳會費,而被禁止行使某些權利,例如擔任學生會幹部。
各校學生會收取會費皆依照「大學法」規定,但細節又依各校決議而有不同。台灣大學
學生會長陳乙棋說,台大採每年繳1次會費,而非1次收齊4年,是讓學生選擇是否支持當
屆學生會,且因新生剛進大學,不知道學生會的運作,故開放學生退費。
許多學校學生會將學生會費繳費單與註冊單放在同一個信封內寄給學生。根據「大學法
施行細則」第26條:「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完成註冊
程序之必要條件。」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學生王昶淵認為,學生會沒有提供
足夠資訊告知可自由繳交學生會費。台大學生會長陳乙棋說:「我們能以消極的依法行政
或積極的依法行政來看待這件事,這樣做在道德上確實有所瑕疵。」
台大本學期約有30%的學生繳交學生會費,政大約15%至20%,中正大學約10%,嘉義大學
約25%,元培科技大學與屏科大約50%。
陳乙棋指出,健全的組織架構是影響學生支持學生會的重要因素,學生了解學生會的運
作、辦的活動與替學生爭取的權益,並清楚學生會費的使用方向,才會對學生會有信心。
====================================以上====================================
當然 張記者所訪問的不包括我一個人 但似乎只有我比較積極..
這篇報導我跟他討論過 是不是覺得有點不痛不癢呢?
恩 他也很為難 要保持中立的立場還要寫出這篇報導 辛苦你了!
事到如今 還有個重大疑點
最初 我致電學生會 詢問"相關證件"是指?
服務人員回答我:父母雙證件 前陣子致電學生會長詢問是否有這項規定..
竟然是沒有的?!
好 問題來了
前幾篇我提到 我朋友幫忙跑程序的事~ 他的申請表上竟然也有父母雙證件
(難道是吃飽太閒嗎? 我沒有親眼看到 但我想送出去的申請單應該不會說謊)
話說回來了
這篇報導 一開始有提到 "30個人申請退費" 只是申請喔!!!
並不是通過審核了!
屏科大有將近一萬名學生 50%的繳費率 3/500的人申請到底有幾個人會過呢?
學X會種種刁難的手段 父母雙證件反覆無常的說法
就是咬定我們不會詢問當初服務的人員是誰 就算說了
個別處理? 他也是多退一個人 但那個人會不會通過審核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只能說 高招 真是高!
這次我是用學校信箱寄信 說不定被視為垃圾信件
我會再用MSN寄一次 再不行就當面陳情
學X會這種卸責、逃避的行為
我呸
P.S.有沒有會長沒品不想受人採訪封鎖人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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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5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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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心,可轉載,但請告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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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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