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違規文章警告時間
違規文章將註立警告時間用來給作者更改或刪除,時間為"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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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數未達標準
◆ 未設文章標題或不符規定
EX:
作者 公海到了(別惹我) 看板 NPUST
標題 Re: [請益] 聚餐的好地點?
時間 Thu Sep 25 20:59:59 2008
PO文時間為 20:59:59,所以作者更改或刪除時間為21:59:59
如果在21:59:59沒更改或刪除,將被收納於精華區的口頭勸導區
凡集滿三張黃牌者將送贈送一張為期一週的泳票;再犯者,贈送長久泳票+劣文
最近有新同學剛開始使用BBS,至少這對屏科板是個好消息,希望人數能越來越多!
也希望原本就有再使用的舊同學能多給一點包容,當然也希望新同學能照著板規走哦!
PO前麻煩看一下置底板規!!! 感恩 :)
板主 Willso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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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181.241
※ 編輯: WillsonChen 來自: 210.243.181.241 (09/26 18:04)
推
09/26 20:23, , 1F
09/26 20:23, 1F
※ 編輯: WillsonChen 來自: 59.105.249.104 (10/18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