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王清峰「不願殺人」 吳敦義:依法執行死刑
馬英九總統12日發布日總統令:法務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王清峰已准辭職,
應予免職。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對於三審定讞、經一切非常上訴仍維持判決的死刑犯
,法務部從執行到核准者,「都不是殺人」,而是依法維護社會公義與法治尊嚴的工作
。
「要我殺人,真的辦不到,離開是最好的選擇」,前法務部長王清峰12日上午向法
務部同仁辭行,就廢死所引發的爭議,明白表示不願殺人。
吳敦義下午在立法院回覆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徐少萍質詢指出,行政院未來尋找法
務部長繼任人選時,會考慮到死刑存廢這個因素,考量預備徵詢人選對死刑存廢與總統
府、行政院、國人以及法治面是否一致。
李慶華質疑王清峰是受高層壓力才請辭?吳敦義立即否認,他強調未明示、暗示王
清峰請辭,也未致電王清峰,是王清峰11日晚間10時15分致電他口頭請辭。
他說,早在11日上午行政院會,他已明確表達國家要依法行政的立場,不要錯誤連
結因果關係。對於立委質疑時間點,他則說,在最適當時間,用最適當方式,才得到最
適當結果。
吳敦義主張,法律應該保障受刑人人權,但更重要的是讓受害人家屬「沉冤得雪」
,不能偏重哪方面人情,而忽略受害人及家屬的悲痛和淒慘。
李慶華追問「依法執行死刑不是殺人,對不對?」吳敦義明確表示,「我的看法是
如此」。
他指出,王清峰請辭已對這次造成的社會爭議與刑案被害人表達負責態度,中華民
國是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社會才能安穩,不會成為國際笑柄。
吳敦義表示,「一個人如果能發揮愛心與影響力,使社會沒有殺人和嚴重殘害事件
、社會沒有死刑,這樣更偉大。」
可是,已三審定讞、經一切非常上訴仍維持判決的死刑犯,法務部從執行到核准者
都非殺人,這是依法維護社會公義與法治尊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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