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MIXX 板板規 (ver. 230403)置底

看板NMIXX作者 (咯咯噠)時間1年前 (2023/04/03 02:18), 1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NMIXX 板規> 零、總綱 本板為提供喜歡NMIXX 之板友獨立的討論空間。 在板規所規範之範圍內,所有人皆可自由進行討論。 法規無法顧及全面,請各位 NSWER 一同維護友善正向的討論空間。 將會在成員生日或重要紀念日(或不定期)舉辦活動。 板規發布或更新後即生效。 一、基本規範 1. 禁止任何與本板無關或無意義之文章與推文。 2. 發文請使用正體中文且不含標點符號、連結、數字,並需達30字以上。 (社群及影音文不在此限制)。 3. 禁止使用不雅用詞、注音文、簡體字、火星文、幻想文、無意義文等難以閱讀之文體 4. 禁止轉載可信度較低者如農場網站之文章。 5. 禁止任何刻意引發爭議之言論。評論以適度為限,不得過度批評或進行負面比較。 內容涉及造謠、人身攻擊、 謾罵、挑釁、誹謗、貶低及情緒性或歧視的言論, 同音異字、諧音亦同。 6. 禁止討論他板事務。 7. 禁止討論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或成員等未公開的私人行程。 8. 禁止侵犯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如求檔、散布非法載點、散布付費內容 (如泡泡)、售票 活動之影音等 (線上串流不在此限)。 9. 禁止自行張貼宣傳、廣告、營利、交易等內容。 張貼具有宣傳性質、廣告性質之資訊、以營利為目的、交易資訊需先向板主申請。 禁止未向板主申請而張貼之文章。板主得不經告知直接將該文章刪除。 10. 禁止對團體及成員帶有惡意的影音、文章、新聞等。 11. 禁止成員間比較,與他團比較亦禁止。 12. 發文請使用藝名或本名,文章標題請使用藝名。推文可使用本人、成員、節目等使用 過且不失原意之暱稱,不得使用諧音、音譯等稱呼。 成員名稱對照 藝名 | 本名 ------------------------------------ Lily | Lily Jin Morrow | 朴珍 Haewon | Oh Haewon | 吳海嫄 Sullyoon| Seol Yoona | 薛侖娥 Bae | Bae Jinsol | 裴真率 Jiwoo | Kim Jiwoo | 金智佑 Kyujin | Jang Kyujin | 張圭珍 Jinni | Choi Yunjin | 崔允珍 在推文中誤用者須於24小時內修正或請原PO協助修正。 13. 已退出團體的成員 Jinni 亦在本板討論範圍,但請盡量以正向討論為主 (如退團後 出路) 14. 簽名檔及發文者暱稱視為文章的一部分。內容若有違規,若經提醒請盡速修正。 15. 禁止鬧板。 16. 水桶期間,禁止使用分身推文。 二、文章標籤分類 在本板發表文章者請遵守本板之文張標籤規範,其如下: [新聞] 各新聞媒體刊登有關NMIXX 之內容,內文需附上原出處或網址。新聞內容姓名須 作正名修改,若有相似新聞請發於同一篇。禁止發布台灣媒體新聞 (若有台灣行程 等相關則不在此限) [情報] 確切消息情報之文章。本分類內容包含專輯資訊、演唱會資訊、見面會、作品、官 方周邊、榜單、節目單... 等,且必須於文中附上來源或連結。請勿發表未經官方 公告或證實的消息。 [社群] 官方社群網站內容,需翻譯成中文後才可以發文,並註明原文來源及翻譯來源 社群發文規範 - 社群文章每位成員一天限一篇,請於標題上標註人名 (藝名)。 成員一天有多則更新請編輯原文。 - 團體每天限一篇,若有兩位成員以上成員則視為團體,請標註團體。 (回歸等團體會一日多篇的情況也一樣請整理於同一篇) - 官方於同一天發布六則個別成員文章,請依官方發布方式按個別成員更新。 - 付費內容 (如泡泡) 請勿轉發。 - 其他節目、藝人提及個別成員之相關SNS每日上限一篇,請標註相關。 [社群] YYMMDD 藝名 SNS更新 [社群] YYMMDD 團體 SNS更新 [社群] YYMMDD 藝名 相關SNS更新 [影音] 分享與NMIXX相關影音時使用,廣播相關音檔或影片亦請使用此分類。直播節目播 出前六小時可以使用 [LIVE] 標題分類並可標上開始時間 ,並請於節目結束後將 影片補充於內文,並將標題分類改回[影音] [圖片] 成員的官方圖、新聞圖、飯拍照片、雜誌圖...等,皆須註明圖片來源。媒體或官 方公開之照片可提供打包下載連結 [閒聊] 參加活動後記、專輯、周邊商品開箱文等,或其他想分享討論之事務。內容需充 實,且字數需在150字以上(置底閒聊文不在此限) [NSWR] 於本板自我介紹使用,並請於標題放上ID (例. [NSWR] yoche2000 老人與海) [公告] 此分類僅供板主使用,請勿誤用或回覆 (活動文章使用之標籤依活動公告人所告知之) 《其餘未說明於上方的標籤請站內信版主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三、違規事項罰則及判定 1. 內容過度離題或引起嚴重爭議時,板主群得逕行鎖文。 2. 發/推文內容明顯違反板規者,板主群得逕行刪文或鎖文,並記警告一次。 3. 經板主群認定,或經提醒12小時後仍未修改者,記警告一次。 4. 首次違反板規且若情節輕微者,板主得依情況給予警告一次,累積兩次警告水桶一週 5. 若違反以上板規,直接刪文並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6. 經板主認定嚴重擾亂看板秩序、再犯、累犯或屢勸不聽者,視程度累加,最高可永久 水桶。 7. 水桶期間,若以分身帳號 (ID_Multi認定) 再次違規,加倍處罰。 8. 被判處水桶者,可在判決文張貼時間起三日內信向任一板主提出訴願。 9. 不服判決者請善用韓國小組申訴管道KR_Buzz。 若有板友有以上違規事項,請以站內信方式告知板主。 (請盡量包含文章代碼、違規推文、違規條目) 四、本板服務團隊 本板小板主將會有獎金提供。包含整理行程表以及精華區的績效獎金,以及舉辦活動的成 員專屬小板主的活動獎金。歡迎有興趣參與板務的 NSWER 踴躍報名,不知道怎麼做也歡 迎內洽,板主本人就是因為當小板主才踏上PTT這條不歸路的。 ◎ 板主 yoche2000 ◎ 小板主 | 精華區 | | 行程表 | HIthereR | Lily | | Haewon | | Sullyoon | ga023630 | Bae | | Jiwoo | | Kyujin | 本板規若有不盡完善之處,歡迎來信詢問或告知,板主保留隨時修訂之權限。 ※ 以下紀錄 NMIXX 板板規修改紀錄 ※ 初版 230403 | 於開板後建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10.116.41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MIXX/M.1680459517.A.22D.html ※ 編輯: yoche2000 (61.10.116.41 香港), 04/03/2023 02:19:14

04/03 02:31, 1年前 , 1F
關於Jinni日後的文 有規範嗎
04/03 02:31, 1F

04/03 02:32, 1年前 , 2F
1-13 喔 可以討論 以正向為主
04/03 02:32, 2F

04/03 02:32, 1年前 , 3F
喔喔喔 看到了
04/03 02:32, 3F
※yoche2000 於 04/03/2023 02:51:14 將推薦值歸零 ※ 編輯: yoche2000 (144.214.0.2 香港), 04/03/2023 16:34:41
文章代碼(AID): #1aASRz8j (NMI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