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關於停車證(官方公文版)
一、受理期限:註冊日起十天內(94.09.12~94.09.21)。
二、93學年度之舊通行證得使用至94年09月18日,自次日起未貼94學年度新通行證者,一律禁止進入。
三、受理方式:
1.94年9月12日至16日僅受理以班為單位之團體件,各班應
先行收齊資料與費用,統一送至行政大樓十樓第一會議室辦理。
2.94年9月17日至21日兼受理個別申請件。
四、通行證僅提供汽車進出校區或機、單車進出車棚用,不保證有停放空間。
五、受理時間及地點:
燕巢校區:燕巢校區致理大樓一樓總務處
日 期
時 間
9月12~16日 (僅受理以班為單位之團體件)
9月19~21日(兼受理個別件)
09:00~11:40
13:10~16:30
六、辦理通行證之特定資格:
(一)汽車方面:
辦理時應繳交學生證、行車執照(限登記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等之
影本,及二吋脫帽照片一張。如行照記載之車主非學生本人者,另需檢附
可資證明其與車主關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機、單車方面:
辦理時僅需繳交學生證影本。
五、通行證收費標準(元):
辦理一學年:
汽車:1700 機車:780,如僅停燕巢及和平東車棚為580580 單車:360
辦理第二學期:
汽車:900 機車:410,如僅停燕巢及和平東車棚為350 單車:260
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免收停車證費,但需支付車證工本費伍拾元。
六、通行證發給後如有遺失,辦理補發時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及填寫切結書,並繳交工本費伍拾元整。但因車證褪色而無法辨識需換發者,免收工本費。
七、車輛進入校內,請依規定速限15公里/小時以下,停放指定停車場(棚)。
燕巢校區機單車違規停放者,將予以上鎖。並收取開鎖費機車100元、單車50元,此項費用繳交學校,供車輛管理行政支出使用。
八、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
九、車輛進出開放時間:夜間大門關閉後,車輛不得再進入
燕巢校區開放時間
(1)大門為06:00至24:00。
(2)機、單車停車棚為07: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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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的.....
大家學生證可能要先拿去印喔
(才10天可以辦,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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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過身去.....
跳起一個人的圓舞曲 ~
f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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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na 來自: 140.127.39.229 (09/1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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