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申請課程停修(本學期第8週–第12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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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zaaa12 (ZA) 看板: NIU_Talk
標題: [情報] 申請課程停修(本學期第8週–第12週)
時間: Mon Oct 26 10:31:47 2009
校園公告:http://www.niu.edu.tw/niubb/bbdata.php?IDSN=2619
一、本學期需申請課程停修者,請於第8週至第12週(逾期不予受理)完成上網
申請停修手續。
二、申請停修期間:98年11月2日上午9時–12月4日下午4時。
三、申請停修方式:
(一)網路申請。(本校網頁/在校學生/學生資訊服務網/教務項目/
選課系統/進入系統)
(二)停修期間,可上網申請停修或取消停修,並以最後申請課程為準。
四、申請停修注意事項:
(一)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門為限。
(二)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
(三)需申請減修學分者,請上網下載或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減修學分申請表
,並送交各系所主管審核同意後,始得辦理停修。
(四)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五)請參閱「國立宜蘭大學課程停修申請作業流程圖」。
(六)自97學年度起,日間部大一「英文」採課程分級方式上課,申請停修者,
下一年度仍需修讀相同程度班級。(例:本學期編排於A級班上課,停修
後,後續學年再補修大一英文時,仍需加選A級班課程)
五、申請停修學生每學期停修後之科目,以課務組列印之停修後選課清單為準。
相關網址:http://www.niu.edu.tw/acade/curriculum/select/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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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45.2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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