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科] 申請 失業家庭子女工讀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目的:
為協助非自願性失業家庭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特依教育部「家庭遭遇
困境之大專學生安定就學措施計畫」訂定本辦法。
二、時數金額:
每位失業家庭子女工讀生工讀以一單位為限,每小時95元,每人每天不可超過6小時; 每
月不可超過5,000元。
三、申請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非自願性失業超過1個月未逾6個月,上年度家庭年收
入低於114萬元(符合教育部【家庭遭遇困境之大專學生安定就學措施計畫】規定) 之學
生始可提出申請,惟已申請工讀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經費來源:
失業家庭子女工讀金執行由校控經費增撥新台幣250萬元支應。
五、工讀甄選與考核:
依據本校「學生工讀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
六、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詳請可上學校網站去查詢喔~
http://www.nfu.edu.tw/Announcements2/news_one.php?Sn=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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