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對於劉立委質詢影片觀後感

看板NEW_ROC作者 (大熊)時間10年前 (2013/09/27 01: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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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影片讓我有一些心得,和大家分享一下也歡迎討論。 首先,劉立委點出很好的觀念,與其說法律給予政府權力,事實上應該是以法律限制政府 權力這樣的觀點去看待的。 不過話術也很厲害就是了,但似乎並不是很妥當...針對對方無意間的言語誇大提到高層次 後指責對方,可以在氣勢上壓倒對方,最厲害的一點是說得有道理,但所指責未必是對方 本心,對應一方其實未必真的是這樣想 就單獨立案號與否,完全在話術被壓著打,我覺得總長慌了,在氣勢壓倒下牽引對方說 出有利於己的話,尤其是對方慌了的時候(話都被截斷) 用到高層次的道理壓下來,卻忽略了事實上步驟的檢驗,誠然法律位階高於行政命令,但 行政規則的存在也是必須的,這時候應該先檢驗行政規則,在探討違反法律的問題,畢竟 行政規則仍是優先適用的。 事實上是否(另案監聽)單獨立案,總長一方的主張是視監聽所得知另案是否明確,經過調 查證據是否足以支持,否則另案是不能監聽的,對此我個人覺得完全符合監聽必要性(僅 就此段論述,但我個人在本案仍覺得監聽違法) 針對憲法第四十四條的解讀,結合現行雙首長制(多數政權型)法理作體系解釋,就變成總 長向行政最高首長報告,並寄望其就未達刑事不法的政治問題作協調(模擬總長的心態)。 可惜的是,這仍然存在的憲政秩序的問題,我覺得首先檢察機關應強化其獨立性,再者遇 到這樣狀況應該是移轉給相關部門處理,如立法院的自律機關(立委自律)以及監察院(針 對行政的關說部分) 後來以抨擊對方人格的方式,進而否定對方的主張,其實未必有助於事實的發現(認定的 標的是事實而不應該是人,不因人舉言,不以人廢言)。其實總長所主張仍是其就行政不 法部分向總統報告,卻透過日期的形式認定變成劉立委的刑事部分洩漏偵查機密,這也許 對,也許錯,但我無法從這次質詢中找出理由支持,畢竟如果可以認定是行政不法,自始 自終即和偵查無涉,就算總統涉入,因為無涉刑事不法,亦不影響偵查(當然,這究竟是 否屬於行政不法可以被討論,不過變成刑事不法對藍的支持者不利,對綠的支持者也不利 {因柯立委關說變成犯罪})。 對於公平正義有所憧憬的我,認為監聽部分應有違法(長達六百多天),後續向總統報告部 分有憲政問題,但針對立委的話術運用,也覺得相當的不適合(大概又有人會說我太過理 想)。我們追求正義,透過理性思辯的過程找出最接近的正義,而過多話術運用其實有阻 礙追求真實。 噢,對了,針對關說案當事人柯立委無庸負政治責任,也讓對政治清明憧憬的我很失望, 縱使馬騜對憲政破壞而情勢一面倒的反馬(我也支持罷免他),我也認為在這件事上,王院 長跟柯立委仍然應該要負起政治責任。 當然,政治責任可以有很多方式表現,未必一定會嚴重到下臺(譬如認錯道歉,黨紀處分 等),但這樣一面倒讓小錯方變成了正義的一方,這樣的政治實在讓人覺得作噁。感覺又 要演變成意識形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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