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華電信偏頗財團,監察院糾正交通部

看板NEW_ROC作者 (反對雙首長制)時間22年前 (2003/11/19 01: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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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淑婉蔡振源/台北報導 聯合報 2003年11月18日 針對引發中華電信工會反彈的中華電信91年底鉅額釋股案,監察院交通委員會 上午討論後,認為釋股過程中,交通部偏離原規畫的「全民釋股」精神,明顯 偏頗於擁有相當財力的少數財團,有違公平競爭原則,顯有失當,會中通過糾 正交通部,要求檢討改進。 糾正案由監委李伸一、趙榮耀調查後共同提出。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等 收到並看過監察院糾正文後,再對外說明。 糾正案指出,交通部在91年12月6日公告的中華電信鉅額釋股案中,偏離「全民 釋股」精神,又未能將民營化方式、承購對象、讓售條件和相關作業程序,作 更周全、公平、合理的考量,有違公平競爭,致不斷遭輿論質疑「民營化」淪 為「財團化」,顯見釋股過程明顯失當,有所違失,因此提案糾正交通部。 對於偏頗於少數財團之舉,監委調查後表示,中華電釋股過程中,限制投標人 須整批承購,且每一投標單至少須購買6.5億股,單標最低承購金額在新台幣 319億1500萬元以上,因此要求投標人須繳交30億元保證金。如此鉅額的保證 金,一般大眾根本無力參與,標售的結果也證明只有國泰人壽、台灣大哥大、 富邦人壽等分屬國泰和富邦集團的八家公司標得全數13億股的股票。 監委認為,為了避免公營事業「財團化」,公營事業釋股時多限制單一法人及 個人最高標購上限,以免股權過於集中。但中華電釋股案中,交通部反而限制 投標人須整批6.5億股承購 (約占中華電總股數6.75%),明顯偏頗擁有相當財 力的少數財團,確有可議,明顯失當。 http://www.cy.gov.tw/frame_right.asp 監察院網站 -- 吾愛陳總統,更愛民主憲政!支持內閣制,恢復憲法原來精神! 三權分立與五院制度並不衝突(請參考英日法瑞典制度),反對廢除監察院考試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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