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yggdra 聖劍武勇傳
系統介紹的話 上面st3001大大講的很清楚就不說了
#1B6fESt-
來說一些遊戲相關的小技巧
首先 最好過目一遍教學 就算本傳玩過 還是看一下比較好
在下直接硬上就被耍到
戰鬥開始後按 select 可以看一些兵種情報 像是剋性和地形
和本傳不一樣的就是 鐮刀全部三角形....是好也是壞啦
燄帝再見 & 家庭主婦淚目
然後 劍>斧>槍 順序沒問題 魔杖 < 弓 < 石頭 也沒問題
但是 魔杖 與 弓 和 劍斧槍 是互剋的...
結果就是在比誰先攻
先攻的條件是移動比較快的單位
決定移動速度的就是地形......... 所以沒看教學會被表死 orz
這種系統就出很好笑的問題
燄帝在怎麼強 永遠沒有他的攻擊機會 防守的角色是不會動的...
三角形等級的鐮刀 只要被圍毆還是會倒
結果....從頭到尾都是打小兵 有名字的敵方都不會動
刺客晚上速度幾乎超快 白天有點慢
格里風騎士白天到處飛都是神速 晚上視線不佳(?)所以幾乎不會動
人魚很方便 地圖有很高的機會有水域
這個遊戲搶據點的特性 反正不管敵人出什麼
你就用高速兵種把他佔領的地方全部佔領掉
場面上就只會有一隻敵兵在行動
如果用他的相剋兵種 壓死他(不打死會更好)
剩下的角色就可以包圍敵將
--
卡片? 幾乎沒什麼用 選好勢力之後卡片就是固定的
選到爛卡片 到時候換一張就是了
卡關時 你就一張一張換卡片
燄帝給他mind change的話 直接再見.....
---
角色選擇性方面....在下覺得這個系統很煩....
不只很難知道角色捕獲之後加入的條件(莫名其妙可以或是不行...
隊伍最大名額只有5
想讓名額增加的辦法就是派人去探險 (別忘了先把士氣補滿 不然會逃走...
探險的角色就跟離隊一樣不占名額
然後你想讓 >5 角色在控制之下 你就要做無盡的探險之旅
在下第一輪跑ミラノ
難度一顆星 絕對是青梅竹馬害得 飛一飛 據點占一占敵人就不用打了
然後外面的勢力一開始又是一整片人魚... 完美的練習模式
黑白魔導都沒加入讓在下很怨念
最後 公主 + 兩戰乙女 去輾燄帝 燄帝還被戰乙女打死
"陛下 對不起..."
在下看了一整個憂鬱 XD
附帶一提 在下覺得左下區域勢力都很廢
等他們全部統一 然後在一次收回首都節省時間就好了...
反正教皇應該是必敗 XD atk 2 那麼弱
另外 atk 5 or 6 以上的角色不管哪種職業 最好弄一個
火力輸出差很多 反正只要先用相剋職業推倒對手 再去補刀就好了
一次傷害跳十幾
燄帝勢力先不說 在下推薦是 稱號"特攻"人魚
山賊大叔 atk6 也不會想收 XD
最後就是探險探險... 好大的範圍 想找到稀有道具有夠累
小捏一下 end 之後看到 "墮天" 邪笑
果然他也要來是吧(手機版本沒有的要素)
其實這算是公開情報了
聽說拿到某個道具還是怎麼樣
就會和他的勢力戰鬥(空浮之島?) 還是 可以選擇墮天來玩
書 八成是 O O O O O O O 一大堆圈
======================================================
心得
還滿可惜的
看起來都是整個手機模式
DS運用的只有不斷的點點點點點 幾乎沒按鍵
在下還期待會有完善的補強
目前看起來 劇情跟沒有一樣 戰鬥 有點容易膩
剩下是怨念收道具和找隊友
整體來說評價不會給很高 只是單純的Fan disk
沒玩過的人 還是建議先去玩 gba(或psp)的本傳
絕對能體會到外道王女的感動 XD
-------------------------
PS: 何謂外道王女?
外道 正道的反意?
原本是一位可憐快被滅亡的國家的王女
結果號招了一堆盜賊
把仇家殺的家破人亡
還去挑戰天庭
因以此為稱號 XD
絕對不是污衊之詞 只是可愛的畫風卻配上有點恐怖的劇情
所以許多玩家都稱她外道
不過還是很有人氣 www
--
.|\,──, 芙蘭無差別破壞拳!
◣ </, ==='rヽ ◢
◣<> (/ / \// /リ) <> ◢ テーレッテー!
◣<>\ (' ヮ'ノリ<>◢ テーレッテー!
| C 〈iYi〉つ |
◢ <∩しし∩> ◣ ψRaTaDune
--
※ 編輯: ratadune 來自: 123.195.12.135 (12/06 16:34)
推
12/06 17:57, , 1F
12/06 17:57, 1F
→
12/06 17:58, , 2F
12/06 17:58, 2F
→
12/06 17:58, , 3F
12/06 17:58, 3F
→
12/06 17:59, , 4F
12/06 17:59, 4F
→
12/06 19:16, , 5F
12/06 19:16, 5F
推
12/06 20:00, , 6F
12/06 20:00, 6F
→
12/06 20:00, , 7F
12/06 20:00, 7F
推
12/06 21:09, , 8F
12/06 21:09, 8F
推
12/06 21:16, , 9F
12/06 21:16, 9F
→
12/06 21:46, , 10F
12/06 21:46, 10F
→
12/06 21:53, , 11F
12/06 21:53, 11F
→
12/06 21:53, , 12F
12/06 21:53, 12F
推
12/08 01:27, , 13F
12/08 01:27, 13F
→
12/08 01:27, , 14F
12/08 01:27, 14F
推
12/08 01:30, , 15F
12/08 01:30, 15F
→
12/08 01:31, , 16F
12/08 01:31, 16F
推
12/08 01:39, , 17F
12/08 01:39, 17F
推
12/08 18:34, , 18F
12/08 18:34, 18F
推
12/09 16:34, , 19F
12/09 16:34, 19F
→
12/09 16:35, , 20F
12/09 16:35, 20F
推
12/09 20:06, , 21F
12/09 20:06, 21F
推
12/19 03:36, , 22F
12/19 03:36, 22F
→
12/19 03:37, , 23F
12/19 03:37, 23F
→
12/19 03:38, , 24F
12/19 03:38, 24F
→
12/19 03:39, , 25F
12/19 03:39, 25F
[部份違規或廣告推文已被系統自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