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98學年度系際杯桌球賽
一、活動名稱:國立東華大學98學年度系際杯桌球賽
二、活動主旨:為提高本校桌球風氣,藉桌球運動的普遍性與娛樂性,以促進
學生間的感情交流與合作。
三、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
四、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壽豐、美崙桌球社。
五、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桌球校隊。
六、比賽日期:訂於中華民國99年5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0日(星期日)計2天
七、比賽地點: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體育館
八、報名資格:98學年度第二學期國立東華大學之在學學生。
九、報名辦法:
(一)報名費用:
(1)團體賽:300
(2)個人賽:100
(二)報名時間:即日期至九十九年五月二十日中午十二點整
(三)報名資料(請自行填寫):
-隊名(四字以內)
-隊長名字、隊長、連絡電話
-隊員名字、系級、學號
(四)報名方式:
(1) 報名資料給寄到
社長 sonybeergod@gmail.com
or shengrong86@hotmail.com
經過回覆,確認報名資料和費用已收到,且無缺漏之處,即算報名成功。
(2) 報名費繳交方式︰
涵二 洪新力 寢電:4356 手機:0916978842
黃聖榮 手機:0988643680
(3) 完成(1)(2)項才算完成報名。
十、領隊會議:99年5月24日晚上7點於多容館二樓桌球室抽籤,未到由大會代抽。
十一、競賽方法
(一)比賽方式:
(1)團體賽:公開團體組、一般團體組。
(2)個人賽: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女混合雙打。
(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採十一分,
五局三勝制。
(三)比賽用球:採用40mm三星級菊色比賽用球。
(四)比賽制度:視報名人數隊數而定。團體賽未滿八隊不辦,個人賽未滿
十六人不辦。
(五)團體賽部份:
(1)以同系為單位,校隊成員限報公開組,每隊至少四人至多六人
(2)公開團體組不限男女(單雙單),一般團體組每隊至少兩男兩女
(女單混雙男單),兩組皆單、雙不可兼,不可棄點。
(3)不得同時報名公開團體組及一般團體組。
十二、獎勵方式:
團體賽前三名獎盃
個人賽前三名獎狀
十三、比賽細則:
〈一〉各選手必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核:若當場無法提出證件證明者,
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二〉如冒名頂替出賽,經查屬實,立即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三〉參賽者請於賽前二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如比賽時間有所變更,
以競賽組報告為準。
〈四〉選手未按照比賽時間出席者(十分鐘以上)視同棄權,已排定賽程者
則由其它選手晉級,不得異議。
〈五〉比賽中皆以裁判之判決為主,若有不遵守裁判之判決或 侮辱裁判之
行為者,得取消該員之比賽資格及名次判定。
〈六〉比賽若有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作最後裁決。
十四、申訴方式:
〈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點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申訴金額500 元,申訴成功金額全數退還,申訴失敗則需沒收申訴金,
則由其它選手晉級,不得異議。
〈五〉比賽中皆以裁判之判決為主,若有不遵守裁判之判決或 侮辱裁判之
行為者,得取消該員之比賽資格及名次判定。
〈六〉比賽若有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作最後裁決。
十四、申訴方式:
〈一〉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點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申訴金額500 元,申訴成功金額全數退還,申訴失敗則需沒收申訴金,
不得有議。
十五、本賽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
十六、如有疑問請洽
校隊隊長 數學四 邱彥豪
BBS ID howard90310
E-mail howard_sky@hotmail.com
手機 09124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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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