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看板NDHU-DSLS10作者 (yappi)時間15年前 (2010/04/26 10: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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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DHU-DSLS13 看板] 作者: yappi (yappi) 看板: NDHU-DSLS13 標題: 99-1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時間: Mon Apr 26 10:27:52 2010 國立東華大學9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申請 一、【申請時間】:99年5月4日(二)至99年5月18日(二)17:00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減免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學生: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於98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減免核准者於99學年度第1學期免予申請辦理。(因低收入戶證明書期限為99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 2.需再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 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自本學期起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99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核准在案名冊)。 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OSA2008/Life/index.html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送生輔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http://web.ndhu.edu.tw/portal/sysloader.aspx?sysid=6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聯絡電話:03-8632218 聯絡人:姜紫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18.2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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