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看板NCYU_DMI_97作者 ( )時間16年前 (2008/06/04 0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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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ildchen 信箱] 作者: yiyuan1024.bbs@bbs.sa.ncyu.edu.tw ("會不會太恐怖了.......") 標題: [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時間: Wed Jun 4 00:07:36 2008 作者: OnnSennKame (進階運將) 站內: NCYU_AMB_97 標題: [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時間: 2008/05/14 Wed 02:43:01 ─────────────────────────────────────── 9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自97年5月15起至97年6月1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一、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軍公教遺族、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均可申請。 二、申請規定: (一)、符合資格同學務必在期限內依規定完成申請手續, 以利學雜費減免金額直接在97.1註冊繳費單上扣除。 (二)、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補助費、 減免學雜費及其他與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覆申請本減免。 (三)、如因申請身心障礙等級變更或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書等, 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證明文件者,可於取得後一週內辦理, 但收到繳費單時,需先以現金繳納再辦理退費。 (四)、學期中證件有效期限逾期者,請主動補交新證件至本組。 (五)、申請表上申請人及家長簽名蓋章處務必蓋章,保證書、 切結書學生及家長蓋章處務必蓋章,否則視同文件無效。 (六)、軍公教遺族、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若曾申請且核准減免在案者, 本校將逕予減免至畢業為止,無需重新申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者, 因考量殘障等級之變更,仍請同學每學期重新申辦。 (七)、軍公教遺族符合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應擇一申請, 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則需檢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 (八)、轉、復學生(如2轉2或2復2)當年級若在任何學校辦理過本項 就學優待減免則不得重複辦理;延修生不符合本就學優待減免。 (九)、低收入戶子女因學雜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全免, 請勿辦理就學貸款;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因學雜費、 平安保險費全免、如欲申辦就學貸款只可貸書籍費、住宿費, 其他項目請勿超貸。 三、申請程序: 請至學務處領取申請表格 (或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學雜費減免網頁表格下載列印) ,備妥清晰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需註明與正本無訛並蓋章) 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以上! -- I am the bone of my scallion. ミクstay night ~無限の Green is my body, and white is my blood. I have created over a thousand scallion. ◥◤ ◥ ◤ ◢ Unknown to garlic, Nor known to ginger. ˍˍˍˍ ◢◤ Have withstood spiciness to creat many scallion. ◢◤ Yet, thouse scallion will never taste anything. ╲◢ └ /\ So as I pray, Ulimited Scallion Works. ▇▇ ANSI by cerement -- ╭─ Origin ─╗ 新綠園 bbs.sa.ncyu.edu.tw ~ κλμ ─┤ ├ Author ╡ 61-227-160-1.dynamic.hinet.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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