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 [本文轉錄自 childchen 信箱]
作者: yiyuan1024.bbs@bbs.sa.ncyu.edu.tw ("會不會太恐怖了.......")
標題: [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時間: Wed Jun 4 00:07:36 2008
作者: OnnSennKame (進階運將) 站內: NCYU_AMB_97
標題: [公告]97.1.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時間: 2008/05/14 Wed 02:43:01
───────────────────────────────────────
9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自97年5月15起至97年6月16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一、資格條件:
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軍公教遺族、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均可申請。
二、申請規定:
(一)、符合資格同學務必在期限內依規定完成申請手續,
以利學雜費減免金額直接在97.1註冊繳費單上扣除。
(二)、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補助費、
減免學雜費及其他與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覆申請本減免。
(三)、如因申請身心障礙等級變更或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書等,
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證明文件者,可於取得後一週內辦理,
但收到繳費單時,需先以現金繳納再辦理退費。
(四)、學期中證件有效期限逾期者,請主動補交新證件至本組。
(五)、申請表上申請人及家長簽名蓋章處務必蓋章,保證書、
切結書學生及家長蓋章處務必蓋章,否則視同文件無效。
(六)、軍公教遺族、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若曾申請且核准減免在案者,
本校將逕予減免至畢業為止,無需重新申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者,
因考量殘障等級之變更,仍請同學每學期重新申辦。
(七)、軍公教遺族符合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應擇一申請,
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則需檢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
(八)、轉、復學生(如2轉2或2復2)當年級若在任何學校辦理過本項
就學優待減免則不得重複辦理;延修生不符合本就學優待減免。
(九)、低收入戶子女因學雜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全免,
請勿辦理就學貸款;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因學雜費、
平安保險費全免、如欲申辦就學貸款只可貸書籍費、住宿費,
其他項目請勿超貸。
三、申請程序:
請至學務處領取申請表格
(或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學雜費減免網頁表格下載列印)
,備妥清晰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需註明與正本無訛並蓋章)
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以上!
--
I am the bone of my scallion. ミク /stay night
~無限の葱製
Green is my body, and white is my blood.
▂ ▂
I have created over a thousand scallion. 【◥◤ ◥◤】
◤ ◢ ◣ ◥
Unknown to garlic, Nor known to ginger. ˍˍ║ˍˍ ▃◢
▊﹨ ▎▊ ∕▎ ◢◤
Have withstood spiciness to creat many scallion. ◣ ︹ ◢ ◢◤
◣◢﹀◣◢ ◢◤
Yet, thouse scallion will never taste anything. ╱ ██ ╲◢◤
└ /◥◤\─◤
So as I pray, Ulimited Scallion Works. ▇▇▇
ANSI by cerement
--
╭─ Origin ─╗ 新綠園 bbs.sa.ncyu.edu.tw ~ κλμ ─┤
├ Author ╡ 61-227-160-1.dynamic.hinet.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5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