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審查會議紀錄(山防組細則增修)

看板NCUMTClub作者 (路克)時間9年前 (2015/05/11 22:3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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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會議:增修山防組細則第15及第17條 會議日期:2015年5月11日 會議地點:登山社窩 主席:吳承修 紀錄:姚徵閔 出席人員:李宜霖、黃知盈、姚徵閔、莊宇雯、胡竣翔、林芷瑜、高珮庭、李姿儀、 林文忠 紀錄內容: 1、山防細則增修草案詳見附件一。 2、是否贊成新增路線分級制度?(草案第十七條) 同意:不同意 = 7:0,通過。 3、路線等級細部調整(人員組成、路線、天數等)是否明定,或由山防組依各隊伍條件 調整? 明定:不明定 = 3:4,否決。 4、是否贊成領嚮可免除山防審核?(草案第十七條之三) 同意:不同意 = 4:3,通過。 =============================以下進行條文語句審核============================= 5、第十七條 路線分為S、A、B、C四級,等級敘述如下: S級:4天(含)以上探勘路線、7天(含)以上傳統路線 A級:2~3天探勘路線、4~6天傳統路線 B級:1天探勘路線、3天(含)以下傳統路線 C級:郊山路線 山防組有權依各隊伍狀況調整其路線分級。 同意:不同意 = 8:0,通過。 6、第十七條之二 出隊審核前山防組依照該路線及幹部比例達成等級認定,於既定的 分級上下再分正負級,如B+或B-,山防組將依照此等級作為審核標準。 同意:不同意,須修正:不同意,應廢止 = 0:0:8,否決。 7、第十七條之三 領嚮曾任社內隊伍領隊或嚮導,並安全完成相對應之條件,經山防組 同意後於以下路線等級得免除其應履行山防組細則第十五條之二 第(1)項之義務。 C級路線:安全完成超過3條B級以上路線。 B級路線:安全完成超過3條A級以上路線。 A級路線:安全完成超過3條S級以上路線。 同意:不同意 = 8:0,通過。 ============================================================================== 附件一:2015年5月11日山防組細則修正草案 原文: 第肆章 出隊審核 第十五條 活動隊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隊伍,即為準中央山社隊伍: 1. 領隊為本校在校之嚮導。 2. 三分之一以上隊員(含領隊)為本社社員。 第十五條之一 準中央山社隊伍禁止出隊。若執意出隊則由山防組長依山防組細則第十七 條所賦與之權利與義務對該隊伍實施糾正及制止。 第十五條之二 準中央山社隊伍通過 (1)社內山防審核及 (2)校內公文審核 後,即為中央 山社隊伍,始可出隊且享有使用山防基金與社內器材以及其他資源之權利。 第十六條 出隊流程 1.出隊申請人應於隊伍出發十五日(含)前將計畫書送交山防組。 2.出隊申請人應於隊伍出發兩日(含)前完成出隊審核始得出隊。 3.山防組長(或山防組長代理人)與隊伍留守人皆於正式計劃書上簽名,並將計劃書 歸檔於勘察留言手冊即完成出隊審核。 第十七條 出隊審核由山防組單獨執行,山防組對準中央山社隊伍及中央山社隊伍有 糾正及制止之權力與義務。 修正為: 第肆章 出隊審核 第十五條 活動隊或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隊伍,即為準中央山社隊伍: 1. 領隊為本校在校之嚮導。 2. 三分之一以上隊員(含領隊)為本社社員。 第十五條之一 準中央山社隊伍禁止出隊。若執意出隊則由山防組長依山防組細則第十七條 之一所賦與之權利與義務對該隊伍實施糾正及制止,或依山防阻細則第十七條之三允許 其出隊。 第十五條之二 準中央山社隊伍通過(1)社內山防審核及(2)校內公文審核後,即為中央 山社隊伍,始可出隊且享有使用山防基金與社內器材以及其他資源之權利。 第十六條 出隊流程 1.出隊申請人應於隊伍出發十五日(含)前將計畫書送交山防組。 2.出隊申請人應於隊伍出發兩日(含)前完成出隊審核始得出隊。 3.山防組長(或山防組長代理人)與隊伍留守人皆於正式計劃書上簽名,並將計劃書 歸檔於勘察留言手冊即完成出隊審核。 第十七條 路線分為S、A、B、C四級,等級敘述如下: S級:4天(含)以上探勘路線,7天(含)以上傳統路線 A級:2~3天探勘隊伍,4~6天傳統路線 B級:1天探勘路線,3天含以下傳統路線 C級:郊山路線 第十七條之一 出隊審核由山防組單獨執行,山防組對準中央山社隊伍及中央山社隊伍有 糾正及制止之權力與義務。 第十七條之二 出隊審核前山防組依照該路線及幹部比例達成等級認定,於既定的分級 上下再分正負級,如B+或B-,山防組將依照此等級作為審核標準。(於審查會議否決) 第十七條之三 領嚮安全完成以下條件時,得免除山防組細則第十五條之二第(1)項條件: 領嚮安全完成B級路線三條以上者,於C級路線即擁有免除條件; 安全完成A級路線三條以上者,於B級以下路線即擁有免除條件; 安全完成S級路線三條以上者,於A級以下路線即擁有免除條件。 (於審查會議修訂為第十七條之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35.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UMTClub/M.1431354758.A.A3E.html

05/12 20:18, , 1F
好像北大喔...要開喜歡的路線之前得先開一堆不喜歡
05/12 20:18, 1F

05/12 20:18, , 2F
加油啦
05/12 20:18, 2F

05/19 00:50, , 3F
還是可以直接開喜歡的路線吧? 現在是改成如果達到條
05/19 00:50, 3F

05/19 00:51, , 4F
件,領嚮可以不審山防。
05/19 00:51, 4F

06/04 20:08, , 5F
我也不喜歡不用審山防那條 :P 不過就當作一種信任吧
06/04 20:0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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