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陳老師哈柏馬斯的文章

看板NCULG作者 (豆豆)時間15年前 (2008/09/18 02:30),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抽到哈柏馬斯的柏瑋 鄭怡 銘鴻 艾樺 如有需要協助, 國展學長上學年曾經把哈柏馬斯的文章都吃下來念了, 可以向他問看看有沒有重複到(我已忘了國展報告的部份,sorry) 老師有說他把整篇都翻出來囉~ 但如果國展學長不同意的話也不要去爐人家 據說有人現在在爐別的學長姊關於行政學的報告 這樣實在很不好~當事人不給就該做罷了 縱使翻譯者不受著作權保護 但我們還是要尊重學長姊當初翻譯的辛苦 而不是憑伺著早已打聽到學長姊有曾經翻譯過的報告 而一開始就打著想要混課的心理而修習作為所上象徵的必選修學門 (這樣的說法也適用於其他課程上~) 不過我相信上面這幾個學弟妹這幾天聊天給我的感覺都不是這樣的 大家呈現出來的感覺都很上進 你們要好好加油! 不然縱使拿到碩士文憑,可以得到比大學生更多的工作機會 心存僥倖的心態也終究會導致毀滅的 ================================ 最後補充 這是個偷吃步的作法 真的沒有辦法在時限內念完的人才能參考 所以請低調 如果有人向我問到這件事 我絕對不會承認我有提供這樣的訊息 並且會公開鼓勵你們自己念 不負責的賺完p弊逃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08.86 ※ 編輯: sy018951 來自: 61.62.108.86 (09/18 02:37)

09/18 02:41, , 1F
低調推
09/18 02:41, 1F

09/18 11:59, , 2F
建議有需要的人直接向報告過的當事人詢問是否願意提供
09/18 11:59, 2F

09/18 12:00, , 3F
否則擅自向其他修過課的同學拿人家的報告 有點不尊重^^
09/18 12:00, 3F

09/18 12:02, , 4F
畢竟當事人當初也花了很多時間和心力 (其他課也一樣啦)
09/18 12:02, 4F

09/18 12:03, , 5F
所以除了低調 還是要懂得尊重著作權?! 哈哈~.~
09/18 12:03, 5F

09/18 12:12, , 6F
所以原po一開始就講...要去問國展學長阿....
09/18 12:12, 6F

09/18 12:16, , 7F
而且著作權其實是在哈柏馬斯身上..翻譯算改作,同受保護~
09/18 12:16, 7F

09/18 12:41, , 8F
我的重點在括號那句話..不是只針對這門課啦!為何我PO的
09/18 12:41, 8F

09/18 12:43, , 9F
推文都沒人看的懂 還要解釋 我語意這麼不清啊...囧rz
09/18 12:43, 9F
※ 編輯: sy018951 來自: 61.62.110.160 (09/18 12:53) ※ 編輯: sy018951 來自: 61.62.110.160 (09/18 13:14)

09/18 13:16, , 10F
我了解你的意思了~改寫如上!
09/18 13:16, 10F
文章代碼(AID): #18qKpWl0 (NCU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