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討論] 南亞科技 過勞

看板NCTU_CS_EDA作者 (博士班=廉價勞工?)時間13年前 (2010/09/26 13: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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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CdiovLs ] 作者: l8lcm (浮雲的倒影)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討論] 南亞科技 過勞 時間: Sun Sep 26 12:31:49 2010 大家!!!新聞來了~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871579.shtml 29歲男子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今年1月間在家猝死,家屬認為死因是工作加班 超時導致過勞死。勞保局官員表示,本案醫師見解不同,將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 徐紹斌的爸爸、媽媽今天在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徐爸爸說,徐紹斌民國95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期間每個月的加班時數都在95小時 以上,最高曾經1個月加班139小時,過世前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80小時。今年1月11日凌晨 ,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電腦桌前,沒有呼吸心跳,送醫仍不治。 徐爸爸表示,台北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指出,徐紹斌直接死因是心因性休克,向勞保局 申請職災死亡認定時,勞保局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不願意認定徐紹斌 是職災死亡。 黃淑英指出,徐紹斌原本月薪新台幣4.4萬元,加上加班費可領7至9萬元,但是公司將他升 為資深工程師後,片面更改工作為「責任制」,薪水只剩下4.8萬元,加再多班也沒有加班 費。 徐媽媽說,公司還要求徐紹斌要寫論文,徐紹斌進公司3年每年都得獎,過世前論文還得到 全廠第1名,可是過世後公司卻不認定他的死因與工作有關。 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表示,本案不同醫師有不同的醫理見解,部分醫師認為超時加班 並不會影響徐紹斌的病情,因此本案9月已經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儘速辦理。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說,勞委會從來沒有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且核定勞 工工作為責任制,不是業者片面來認定,應該經過勞委會認定,並經過勞資雙方協議認定 工時,且須向勞委會報備。 對於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王素琴說,這已經涉及違法,依法可處業者6000元至6 萬元罰金。 ======================================================================= ※ 引述《wudennis (沉默是金)》之銘言: : 各位 : 今天大大新聞 南亞科技 碩士員工 : 過勞死 : 引發大家開始討論責任制是否有缺失管理的空間 : 說好的勞委會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3.156

09/26 12:33,
罰六萬 要是責任制沒加班費 光吞掉的加班費就不只六萬了
09/26 12:33

09/26 12:34,
勞委會:我們會重罰業者6000~
09/26 12:34

09/26 12:36,
每月加班80感覺還好,假日on duty 12x2=24,80-24=56/22=
09/26 12:36

09/26 12:36,
2.5hr
09/26 12:36

09/26 12:38,
"部分醫師認為超時加班並不會影響"可見另一部份是認為有影響
09/26 12:38

09/26 12:38,
罰六萬算個屁~
09/26 12:38

09/26 12:39,
可見勞保局根本就只採片面意見...裝死
09/26 12:39

09/26 12:40,
不知道拿了資方多少好處 法條對資方一面倒
09/26 12:40

09/26 12:43,
抬面上就這些數字 抬面下不曉得...
09/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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