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兇手佯稱病患 紐約心理醫師被砍死

看板NCKU-BEH95作者 (虛幻的美好)時間16年前 (2008/02/18 2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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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sychiatry 看板] 作者: sheepin (洋蔥!你加了洋蔥!) 看板: Psychiatry 標題: [新聞] 兇手佯稱病患 紐約心理醫師被砍死 時間: Fri Feb 15 11:05:39 2008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 twapple&Loc=TP&showdate=20080215&Sec_ID=7&Art_ID=30262611 惡煞15刀砍死心理醫師 佯稱病患闖診間 紐約醫界恐慌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紐約市一家心理醫師診所周二晚上驚傳殘忍兇殺案。一名暗攜 十多把刀器的男子佯稱病患,闖進女醫師診間揮刀猛砍,女醫師身中15刀慘 死。她的男同事趕來援救時,也被刺成重傷。警方前天公布逃逸歹徒的素描 ,全力緝捕,此事件震驚同業,心理醫師人人自危。 紐約警方前天公布大樓監視錄影器畫面顯示,約40多歲的兇嫌周二 晚上8時左右(台灣時間前天上午9時),穿綠色長大衣、運動鞋及戴手套, 一手提黑袋、另一手拉著行李箱,走進曼哈頓上東區的案發大樓,向警衛表 示與70歲男心理醫師申巴哈(Kent Shinbach)有約,但他進入診所後卻突 然走入女醫師福希(Kathryn Faughey)辦公室。半小時後,申巴哈聽到福 希慘叫聲,奔去查探,赫見她倒臥血泊。 救援同事與兇嫌纏鬥 兇嫌顯然不認識申巴哈,冷冷說:「她死了。」接著持刀襲刺申巴 哈的頭、臉及雙手,兩人纏鬥約10分鐘,兇嫌拿椅子把申巴哈壓制在牆,從 其口袋搶走皮夾及90美元(約2852元台幣)。申巴哈診間的女病人也險遭毒 手,但女病人以膝蓋撞擊兇嫌鼠蹊部,最後他於晚上8時54分從大樓後門逃逸。 申巴哈重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但56歲的福希卻慘死亂刀之下,身 中15刀,致命傷是後腦勺被利刃鑿破的大洞。現場找到3把兇器,包括約23公 分長刀、一把菜刀,刀鋒已彎曲變形,菜刀刀柄更斷裂,可見兇嫌下手之狠 辣。辦公室地板、窗簾及牆面血跡斑斑,家具翻倒一地,警方認為兇嫌在攻 擊中受傷,已要求全市醫院警戒。 警方:這是有預謀的 兇嫌逃離前把兩個袋子丟棄在地下室走廊,行李箱裡有成人尿片、 女人衣物,黑袋內有8把廚房用刀子,及繩、膠帶。警方指出兇嫌「非常狡猾」 ,「不可能是在治療中突然抓狂,這是有預謀的。」大樓住戶聽到兇嫌攻擊 時大叫:「沒人幫我!」福希是認知行為治療專家,病患多為女性,不少是 家暴受害者,警方懷疑兇嫌是其女病人的男友或丈夫,正查閱她的病患資料。 ^^^^^^^^^^^^^^^^^^ 可以這樣喔?! ps.美國的新聞原文被害者是位Psychologist http://www.nydailynews.com/topics/Kathryn%20Faughe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5.77

02/15 15:08,
咩嗚~~綿羊要去學跆拳道嗎?
02/15 15:08

02/15 18:11,
辦案而已,並不會公開病人的資料吧 :)
02/15 18:11

02/15 18:26,
還是覺得怪怪的 @@"
02/15 18:26

02/15 18:49,
比方說警察要查某某人的資料,不是都進資料庫把全國資料
02/15 18:49

02/15 18:50,
都"查"過一次了,因為特別需要才去翻資料而已,不會公開
02/15 18:50

02/15 18:50,
假設受害醫生是家醫科醫師,有100位病人,警方判斷很有可
02/15 18:50

02/15 18:51,
能是病患家屬的報復行為,那麼還是會查一下病人資料尋兇
02/15 18:51

02/15 18:52,
現在個人資料很多都數位化了,比方說查到病人EllaElla,
02/15 18:52

02/15 18:53,
然後把我的數據資料丟進全國資料庫,過濾我的親友姻親們
02/15 18:53

02/15 18:53,
一筆筆過濾"哪些人"有可能是嫌犯,看來不可疑就不會深查
02/15 18:53

02/15 18:57,
因為情況特殊,醫師看來是被惡意報復,所以只是找"資料"
02/15 18:57

02/15 18:57,
(並不是公開資料,不用過度想像了 :))
02/15 18:57

02/15 19:04,
如果懷疑兇嫌是女患者的家暴加害者,那只看general data
02/15 19:04

02/15 19:04,
是不夠的,不看history或interview內容怎麼知道有無家暴?
02/15 19:04

02/15 19:05,
當然我並不曉得NY警方打算怎麼做,但新聞內容看來是這樣
02/15 19:05

02/15 19:27,
就算看了,警方並不會公開,別想太多......okay?
02/15 19:27

02/15 19:27,
老師改了一堆考卷,誰考好、誰不及格他都知道,但老師知
02/15 19:27

02/15 19:28,
道並不會公開給全班、全校、全國、全世界誰考不及格...
02/15 19:28

02/15 19:28,
(更不要講教務處如果幫老師輸入成績,連工作人員都知道)
02/15 19:28

02/15 19:29,
如果老師、教務處keyin小姐把不及格同學資料公佈,那就是
02/15 19:29

02/15 19:30,
可以來討論隱私權侵害的問題,如果按其"職責"必須經手,
02/15 19:30

02/15 19:30,
並不構成犯罪事實
02/15 19:30

02/15 19:31,
就算警方看了100筆家暴婦女的資料,警方也只會挑出可能嫌
02/15 19:31

02/15 19:32,
犯去研究,不會其他相關度低近百筆資料都加以深入查詢
02/15 19:32

02/15 19:33,
(不要說家暴了,警方更不知看過多少更"恐怖"的資料,真的
02/15 19:33

02/15 19:34,
不用想太多,想太多讓自己更困擾,警察也不想自找麻煩的)
02/15 19:34

02/15 22:42,
好可怕...羊咩咩要小心
02/15 22:42

02/15 23:07,
我一直在思索,我的哪句話讓你覺得我認為警方會公開?
02/15 23:07

02/15 23:07,
讓你覺得我認為警察看病歷是犯罪?讓你覺得我過度想像?
02/15 23:07

02/15 23:07,
發生這種事情,我也希望趕緊找出真兇。
02/15 23:07

02/15 23:07,
我那句「可以這樣喔?」的疑問,問的是公權力可以在
02/15 23:07

02/15 23:07,
「非經患者本人之授權」或「非關案者之法律案件」
02/15 23:07

02/15 23:07,
的情況下,去調閱病歷的內容。難道病歷一定要被貼出來,
02/15 23:07

02/15 23:07,
患者才能抗議嗎?如果有人的先生因此被警方約談,回去不爽
02/15 23:07

02/15 23:07,
認為老婆跟治療師說自己的壞話,把老婆再打一頓,怎麼辦?
02/15 23:07

02/15 23:07,
會談的內容即使是治療者要跟督導討論,都會事先告知了。
02/15 23:07

02/15 23:07,
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事,不曉得其他人也覺得我想太多嗎?
02/15 23:07

02/15 23:22,
我想我舉個例子把我的疑問說明清楚點好了。
02/15 23:22

02/15 23:22,
我在想如果是我被砍了,我希望我寫過的病歷被警察調閱嗎?
02/15 23:22

02/15 23:22,
當然如果病患自己去砍人或被人砍了,調閱是合理的。
02/15 23:22

02/15 23:22,
但是治療師被人砍了,去調閱病歷找兇手?我不太能想像。
02/15 23:22

02/15 23:24,
and 謝謝 SUESHIN 和 muiris 的關心 ^^
02/15 23:24

02/16 03:53,
SUESHIN不要叫我發言。我不管說什麼,都會有人說:我強調
02/16 03:53

02/16 03:54,
保密性的動機是要逃避主管機關的審核。台灣可能還是需要
02/16 03:54

02/16 03:55,
思想警察,這樣民眾才會安心。入境隨俗吧?
02/16 03:55

02/16 04:34,
對不起 >///////////////////////////<
02/16 04:34

02/16 11:29,
那照你這種說法,警察也不可以臨檢我囉?警察要臨檢我要
02/16 11:29

02/16 11:29,
徵求我同意,憑什麼我在路上開車就把我攔下來酒測、查身
02/16 11:29

02/16 11:30,
份?我有什麼優劣紀錄都不需要任何人來查,我沒同意誰都
02/16 11:30

02/16 11:30,
不可以,隱私權是基本權保障之一沒錯,但是當已經涉及刑
02/16 11:30

02/16 11:31,
事(國家公權力)介入,容許適當的退讓,不是隱私權消失
02/16 11:31

02/16 11:32,
今天"查閱"資料是辦案需要,有相當因果關係,也沒有對病
02/16 11:32

02/16 11:32,
患造成任何侵害(除非病患資料被公佈了,才構成侵害)
02/16 11:32

02/16 11:33,
如果今天是A醫生死亡去查B醫生的病人資料就不對,但今天
02/16 11:33

02/16 11:33,
這個辦案邏輯與慣例,全世界都遵循,不是NY、Taiwan警方
02/16 11:33

02/16 11:34,
特立獨行,這個原則在多數國家都普遍認同,如您覺得您的
02/16 11:34

02/16 11:35,
隱私權大到淩駕(醫生的)生命權,那這個世界的運作邏輯
02/16 11:35

02/16 11:36,
恐怕沒有辦法符合您的需要(況且,如果我是清白沒有嫌疑
02/16 11:36

02/16 11:37,
的話,在我沒有任何權益被侵害的情況下,會很樂意配合辦
02/16 11:37

02/16 11:37,
案,早日揪出真兇,反而此時抗拒資料被查,最容易被注意)
02/16 11:37

02/16 11:42,
您不能想像是"你個人標準",不代表普世的價值與準則
02/16 11:42

02/16 11:43,
(某個角度上,個人要求過度又無多數人認同,是種"特權")
02/16 11:43

02/16 11:47,
在此個案中,因為推測是病患家屬尋兇,所以要查閱病歷
02/16 11:47

02/16 11:48,
如果今天是您的矩的狀況,自然只要針對"特定個人"查資料
02/16 11:48

02/16 11:48,
問題是,今天無法確定是"哪一位特定個人",所以只好大海
02/16 11:48

02/16 11:49,
撈針式的尋找,從最有可能的對象(就醫的病患)開始過濾
02/16 11:49

02/16 11:50,
ella,你要不要用回文的?
02/16 11:50

02/16 11:49,
合情合理,符合因果關係,也無違反辦案程序或邏輯
02/16 11:49

02/16 11:50,
不想,我不喜歡洗版、戰文 謝謝建議 :)
02/16 11:50

02/16 11:52,
因為行數很多,怕你一行一行貼很累。
02/16 11:52

02/16 11:53,
先去吃飯,下午上完課再來說說我的想法。 :)
02/16 11:53

02/16 19:24,
我回來了。
02/16 19:24

02/16 19:24,
幾番問答下來已經越談越廣,幾個部分:以台灣法律規定,警
02/16 19:24

02/16 19:24,
察並不能『隨意臨檢任何人』。再來,醫療紀錄與考試分數在
02/16 19:24

02/16 19:24,
隱私上的層級相差很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可洩漏成績。最
02/16 19:24

02/16 19:24,
後,普世價值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您說了算,公權力與個人
02/16 19:24

02/16 19:24,
權益之間,本來就依民情與時代而有改變,個人權力無限擴張
02/16 19:24

02/16 19:24,
會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公權力無限擴張,也不見得是壞處啦!
02/16 19:24

02/16 19:24,
至少精神科病房可以像四十年前或大陸那樣收一堆政治犯,這
02/16 19:24

02/16 19:24,
樣我的薪水可能會多一些(OK,我在反諷。)
02/16 19:24

02/16 19:24,
======================================================
02/16 19:24

02/16 19:24,
剛稍微查了一下,美國各州對醫療紀錄隱私範圍的規定都有所
02/16 19:24

02/16 19:24,
不同(http://0rz.tw/063F5 ),至於台灣,相關法規根本沒
02/16 19:24

02/16 19:24,
有明文規定法院或檢調機關因案調閱病歷『因案』到何地步。
02/16 19:24

02/16 19:24,
這也是我一開始在文章內標示「可以這樣喔?」想討論的。
02/16 19:24

02/16 19:24,
(當然,我也已經在推文內明說我比較偏向保留個人隱私。)
02/16 19:24

02/16 19:24,
======================================================
02/16 19:24

02/16 19:24,
我會對這問題有興趣是再過幾個月我就要變成需要經手這樣事
02/16 19:24

02/16 19:24,
務的人,當然如果有法院或檢調來函了醫院不可能無故拒絕,
02/16 19:24

02/16 19:24,
我只是橡皮圖章。但『普世價值』是會與時俱進的,否則,在
02/16 19:24

02/16 19:24,
醫學院的時候就只需要開醫事法律的課就好,不用上醫學倫理
02/16 19:24

02/16 19:24,
。真是懷念當年倫理課時小組成員每週熱烈的辯論呀~
02/1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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