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長草了消失

看板NCHU_SESSB作者時間7年前 (2018/12/01 13: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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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雲林縣議會就其於中華民國90年7月16日修正公布之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 前段規定:「本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議員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其 中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互選或罷免議長及副議長,是否修正為記名投票,認應適用之105年6 月22日修正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1項前段規定:「……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 長……由……縣(市)議員……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及第46條第1項第3款規 定:「……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之罷免,依下列之規定:……三、……由出席 議員……就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以記名投票表決之。」(下併稱系爭規定)有牴觸憲 法第129條、第171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經核與司法院大法官審 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所定聲請要件相符,爰予受理。雖聲請人嗣修正雲林縣議會組 織自治條例第6條前段,並由雲林縣政府於107年6月28日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2554A號令 公布修正為:「本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議員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其 內容已符合系爭規定有關記名投票之要求,然因系爭規定係規範全國縣(市)議會議長及 副議長選舉及罷免,非僅涉及單一地方議會議長及副議長選舉及罷免之問題;且所涉之憲 法疑義,屬中央與地方立法權限劃分,涉及地方自治之適用範圍,而有本質上之重要性, 具解釋之憲法價值;又迄本解釋作成日,若干縣(市)議會之組織自治條例有關議長及副 議長選舉及罷免之規定尚未依系爭規定改為記名投票,故就系爭規定作成解釋,有其實際 價值。聲請人就雲林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前段所為之前揭修正,不影響本件之受理 決議。爰作成本解釋,理由如下:系爭規定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之規範意旨有關 地方自治及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權,憲法第十章及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其規範意旨係在:憲法有明文規定屬於中央或地方權限者(例如憲法第107條至第110條及 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所規定之情形),依其規定;如屬未規定之事項,依其性質決定 究竟屬於中央或地方之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憲法第111條參照)。是涉 及中央或地方權限劃分之爭議時,首應探究憲法本文及其增修條文是否已有明文規定。關 於縣地方制度之事項,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款已規定:「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 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一、省縣自治通則。」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復規定:「省、 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款、第109條、第 112條至第115條及第122條之限制:……。」足見憲法本文及其增修條文就縣地方制度事 項已明文賦予中央以法律定之,無須再依憲法第111條規定判斷。又就憲法本文與其增修 條文間之適用關係而言,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已經規定省、縣地方制度,以法律 定之,不受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款之限制,爰本件解釋應以該增修條文規定之意旨而為 審查及判斷。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第3款明定「縣設縣議會」,解釋上並非僅指縣議 會之設立,尚得包括與縣議會組織及其運作有關之重要事項。縣議會置議長及副議長以及 其選舉及罷免之投票方式,因攸關縣議員行使投票之法定職權,以選舉產生對外代表該地 方立法機關,對內綜理及主持議會立法事務之適當人選,或以罷免使其喪失資格,屬與縣 議會組織及其運作有關之重要事項,是中央自得以法律規範之。就此憲法授權事項之立法 ,涉及地方制度之政策形成,本院應予尊重,原則上採寬鬆標準予以審查。按縣議會議長 及副議長之選舉及罷免,究應採記名或無記名投票方式,因各有其利弊,尚屬立法政策之 選擇。查中央立法者考量地方議會議長及副議長之選舉實務,為彰顯責任政治,並防止投 票賄賂行為(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544號委員提案第18257 號及第18525號參照),乃修正為系爭規定,將地方議會議長及副議長之選舉及罷免,由 無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方式,有其上述正當目的,且其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亦有合理關 聯,並非恣意之決定,尚未逾越中央立法權之合理範圍。綜上,系爭規定有關記名投票規 定之部分,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所定由中央「以法律定之」之規範意旨。系爭規 定並不生違背憲法第129條之問題憲法第129條明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 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查憲法本文及其增修條 文均無明定地方議會議長及副議長之選舉及罷免事項,是縣(市)議會議長及副議長之選 舉及罷免,非憲法第129條所規範,系爭規定有關記名投票規定之部分,自不生違背憲法 第129條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0.2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HU_SESSB/M.1543641514.A.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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