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串證之虞 史鎮康十萬交保 張裕坤飭回

看板NCHU_ILST作者 (。櫻桃果汁。)時間18年前 (2007/03/31 2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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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黑道嗆聲影帶並公開播放的前TVBS記者史鎮康、中部特派員張裕坤,經檢方徹夜偵訊,昨天凌晨依恐嚇、槍砲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沒有串證之虞及共同持有槍砲的犯意聯絡,當庭裁定張裕坤飭回,史鎮康十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將在收到院方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張裕坤、史鎮康前天晚間被台中地檢署傳喚到案後,隨即由承辦檢察官陳忠榮進行偵訊。 史鎮康向檢方坦承半年前就認識周政保,是周政保主動找他爆料,在南投縣草屯鎮「名湖水岸」汽車旅館由他親自為周拍攝亮槍、嗆聲的錄影帶,但否認自導自演。他拍完後交給中部新聞中心特派員張裕坤,並說明錄影帶的由來。 史鎮康說,當時他要求張裕坤不要以他的名義播出,是因為擔心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另方面也考慮到如果他搶到獨家,其他電視台的同業漏了新聞,恐遭受公司處分。 張裕坤則說,他在廿五日看過周政保的嗆聲錄影帶及信函後,立即向台北長官報告,但為了保護記者並未說出實情,聲稱是不明人士拿到公司說要爆料。公司看過後,決定在廿六日播出。 檢方認為張裕坤、史鎮康涉嫌幫助恐嚇危害安全、幫助恐嚇公眾安全等兩項罪名,史鎮康還多了一條共同持有槍砲罪。訊後以兩人可能與在逃的周政保串證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律師提出抗辯,周政保在錄影帶中恐嚇的對象只針對劉瑞榮,並非社會大眾,兩人獲悉檢方傳喚立即到案說明,錄影帶的來龍去脈已詳細交代,也沒有串證之虞。 至於被控槍砲罪的部分,律師認為,檢方沒有證據證明錄影帶中的槍械是史鎮康與周政保共同持有,不能單憑錄影帶畫面就引人入罪。 法官黃炫中認為,檢方並未具體指明史鎮康與周政保就犯罪情節有串證之虞,也無法證明張裕坤在史鎮康拍攝恐嚇錄影帶前已知情,或史鎮康與周政保之間有共同持有槍械的犯意聯絡,昨天凌晨三時許先後駁回檢方羈押聲請。 PS.我們炫中運氣真是太好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5.239 ※ 編輯: cherryjuice 來自: 140.120.105.239 (03/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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