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社管院亂停車系列文,我有幾點澄清。

看板NCHUS作者 (~Black~)時間10年前 (2013/12/12 18:01), 9年前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剛才因為有XX系的去跟院長反應說他們覺得很受傷,認為這是管委會指使我這樣。 本人在這裡澄清,會做這些事純粹是基於我個人的公民道德心,並不是工作上受到指使。 這件事根本人這個工作和管委會是完全無關的,請某些特定人士不要隨意曲解。 管委會其他工作人員在今天下午之前根本不知道我有在這裡PO文, 更何況PTT又不是管委會跟學生在網路上接洽的正式窗口, 社管大樓管委會另有供學生申訴和反應意見的反應平台。 並且,基於院上的要求 之後本人將不會再對這件事做任何發言以避免更多誤會,又誤以為我是代表管委會發聲。 只會更新已發出的文章中的照片。 (何況我都已經做那麼多了,證據擺在眼前是非自有公論) 並且之後任何推文、發文通通都不是代表管委會立場,僅代表我個人立場。 望特定人士不要誤會或是找錯申訴管道,也不要隨意以IP查詢的相關方式, 把原本只是在網路上發生的事情和現實世界的無關人事物攪和在一起議論。 以上 之後對此議題系列文將不再回應,只會編輯有大量相片那篇文章,更新照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2/12 18:02, , 1F
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12/12 18:02, 1F

12/12 18:03, , 2F
會堅持更新照片是因為我當初已經說好了要說話算話
12/12 18:03, 2F

12/12 18:03, , 3F
吃河蟹了嗎
12/12 18:03, 3F

12/12 18:04, , 4F
..... You have been silenced (我只是在玩lol)
12/12 18:04, 4F

12/12 18:23, , 5F
還是建議院方可以罰 這樣才真的有效
12/12 18:23, 5F

12/12 18:29, , 6F
還是建議校方直接讓駐警隊放手去幹完全照規定,
12/12 18:29, 6F

12/12 18:29, , 7F
以肅規法以正視聽。阿~以上言論僅代表個人立場喔~
12/12 18:29, 7F

12/13 01:28, , 8F
你敢傷害我們脆弱的情感?小心我們查你IP去告御狀!!
12/13 01:28, 8F
※ 編輯: gy8604 (1.214.91.26), 03/28/2015 01:28:16
文章代碼(AID): #1IgObSec (NCH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