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大快人心 議員傷警 褫奪公權3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23/34320015
顏幸如、林靜盛╱雲林報導】雲林縣議員林朝寶3個月前在85度C斗南店內抽菸,仗恃議員
身分不但不聽店家制止,還出手推傷1名前來處理的女警,並威脅要調警員的差,被依妨
害公務罪函送法辦。雲林地院日前判林朝寶1年徒刑、緩刑3年,法官並認為其行為不適任
議員,罕見地宣告褫奪林朝寶公權3年。有民眾聽到判決直呼:「大快人心!」林朝寶表
示不服會上訴。
林朝寶(右)動手推女警,和他同行的女子(左)則在旁觀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翻攝
畫面案發於今年3月15日凌晨,民進黨籍縣議員林朝寶(42歲)帶2名女子到85度C斗南店
吃東西,竟大剌剌在店內抽菸,店員上前制止,他竟破口大罵:「要讓你們店關門。」「
要讓你失業。」2名警員獲報前往處理,林朝寶更出手推2警,其中女警何雅茹因重心不穩
,臉撞到門柱受傷。
自稱最囂張議員
林朝寶還對女警嗆聲:「如不叫分局長把妳調到台西(雲林縣海邊),我跟妳姓!」還大
言不慚說自己是「雲林縣最囂張的議員」。在場客人看不下去,用手機拍下林朝寶猖狂行
徑,向《蘋果》投訴。
經《蘋果》報導後,林朝寶公開道歉,並被民進黨停權1年處分,女警、店員都沒提告,
警局因社會壓力,將林朝寶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
另罰款登報道歉
案經檢方起訴,雲林地院法官王紹銘日前審結,判處林朝寶1年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
3年,並要他在任一報紙頭版刊登向2警道歉啟事、支付公庫10萬元罰金。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林朝寶為大學法律系畢業,智識程度不低,但其強暴、脅迫行為已
目無法紀,言行囂張,可謂惡性重大,念其酒後失態且坦承犯罪,判刑1年、緩刑3年;而
他用調動職務脅迫警員,社會觀感不佳,不足為民眾表率,已不適任縣議員,因此宣告褫
奪其公權3年。若未在6個月內刊登道歉啟事及支付10萬元罰金,則撤銷緩刑宣告。
林朝寶表示,無法接受褫奪3年判決,將會上訴。雲林縣議會則指官司尚未定讞,林朝寶
議員職務暫不受影響。民眾張華玲說:「法官該給這種民代一個教訓!」被林朝寶推傷的
女警何雅茹已請調斗南警分局警備隊,她和當天執勤的同僚都不願表示意見。
「是長官寵出來」
有基層警員則挖苦說:「選這種仗恃欺人者當議員,社會怎麼會民主進步?」1名女警說
:「議員這麼囂張,還不是長官寵出來!」
林朝寶小檔案
年齡:42歲
家庭:未婚
黨籍:民進黨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濁水溪電台節目主持人、立委蘇治芬助理、雲林第一監獄戒治講師
現任:雲林縣議員、縣議會紀律委員會委員
資料來源:雲林縣議會
學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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