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五)
在我們的環境裡,一個能關心、能判斷的學生,
卻也不太可能有任何道德行動。
一般教育者對學生行動採取壓抑與抵制的態度,目的在求校園的穩定。
有一個專科學生被同學指控偷竊,
教官在原告的帶領之下也確實在該生的書包中找到贓物,
但是在沒有聽過被告辯解之前,就令這名學生退學。
幾個大膽的同學出來主持正義,要求學校給被告一個自我辯護的機會。
事情結果如何不論,學校當局對這些挺身而出的學生
卻有個斬釘截鐵的態度:[去讀你的書,不要多管閒事。誰鬧事,誰就記過。]
奇怪,為什麼我們的公民倫理課
一再的教導學生要見義勇為,要當仁不讓,要擇善固執,
學生一旦實踐了這些美麗的道德理想,我們卻恐慌的去壓制他﹖
學生對學校措施有所不滿而投書、開會、抗議的時候,
不正是最好的公民教育機會,幫助學生如何去理性的、公所而民主的解決問題,
為什麼我們反而以記過處分作為鎮壓的手段﹖
為了表面的安靜穩定而扼殺年輕人的正義感,代價是否太高了一點﹖
敢於表達意見、敢於行動的學生在一次兩次的申誡記過之後,
當然也學會了保護自己;
他發覺,這個社會根本不希望他有道德勇氣或正義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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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 也不是天空 海 也不是海....
我之前不是問你,看到的天空是什麼顏色的!?不過這也太難為你了,畢竟你不是正常人
如果 我把這跟煙 擰在你臉上的話 一定很燙吧!? ...
可是 燙是你覺得燙 我不會有任何感覺
想知道 煙有多燙 唯一的方法就是 自己去試
但是這只是我的感覺... 跟你感受的還是不同